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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1639 第八章 燧发枪

作者:上林春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12-29 05:44:37 来源:笔趣阁

该说的话,李信全说了,红娘子只简单讲了讲,原本她想按照大明的军制,尊李信为总兵,她任副总兵,再依着对下面人的熟悉程度,任命参将、游击、把总和百户,但李信不同意,硬生生把各人的职务都改的非常低,他称千户,红娘子任掌印,其他人从百户到小旗不等。

主要是明末已经半步跨入了火枪时代,以明朝的军制组织火枪兵很不合适,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他要把这套军制推倒重来,如果大家都是参将游击,将来改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相反,从低级别开始改,问题反而不大。

同时他还叮嘱到了李自成军中,不要搞明庭那套,按闯军的军制来。

李自成全面恢复唐朝的将军职,有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等各级军官,但是又不绝对,如刘宗敏一直被称为总哨,赫摇旗因长期掌旗,被称为总旗,总之,李闯军中较为混乱,始终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军阶制度。

全军散去之后,李信叫人在全城各处张贴两张告示,一是安民,讲清楚红娘子是为救他李信才攻破县城,与其他人无关,主要是为安城中大户之心。

当然了,当时的义军都有向大户‘借粮’的传统,如李自成就时常向大户借粮,给了还好说,不给的话要分情况,如果大户占据险要之处,兵力雄厚,易守难攻,基本上是不了了之,但如果守备力量不强,又没有天险可恃,十之捌玖会挥军进攻,杀个鸡犬不留。

李信也派出人手去拜访大户,相商‘借粮’。

其二是征兵告示,征召青壮入伍,条件是吃饱。

没过多久,库房和缴获的清查结果出来了,共获得马匹和力役畜口60匹,绢布120匹,甲35副,鸟枪和三眼铳40架,抬枪三架,火药六百斤,白银1200两,粮食500石,其余刀枪弓箭和弹子数量不等。

明朝一石折合153.5斤,明朝一斤相当于现代的594.6克,500石粮食折合现代约46吨。

以李信手下接近1200人,不连有可能的新征兵员,每人每天吃一斤计算,差不多能吃八天,从杞县到南阳,约三百公里,要走十天,还差一点,不过李信不担心,通常大户都会选择破财消灾,多多少少给一点钱粮,积少成多,应该是够吃了。

清点过库房,李信拿起鸟枪研究起来。

就当时而言,鸟枪是非常精密的枪械,有准星,照门,管身比达1比60,枪管由两层熟铁包合,以四棱钢锥钻透,据说每人每天只能钻进1寸,一个月才能钻成一支枪管,可纵是如此,明朝鸟铳的产量也达到了年产万枝。

李信熟悉着各部件,心中盘算着要不要把鸟枪改装成燧发枪,改装并不难,把火绳点火改为燧石击发点火,其中关键是弹簧,以当时的炼铁技术,造出弹簧不是没可能。

据史料记载,早在四年前,1635年,火器专家毕懋康已经制作了燧发枪,思路与李信是一样的,几乎不改变鸟枪的性能与结构,专对发火装置作改进。

只不过,搞燧发枪就要搞线性队列、排队枪毙,这对于军纪有着残酷的要求。

欧洲的基本制度是领主农奴制,没什么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思想,下级士兵对上级军官天然服从,可纵是如此,排队枪毙也是靠棍棒加皮鞭抽打出来的。

而大明遍地反贼,当兵的又都是油子兵,排队枪毙的难度不说百倍,至少十倍于欧洲。

李信迟疑了。

让手底下的那群土匪搞排队枪毙,恐怕转眼间,一阵乱枪就先要了他的命,在没有足够的威望之前,他觉得还是缓一缓为好。

同时历史早已证明,排队枪毙是配合燧发枪的最有效战术,光搞燧发枪不搞排队枪毙,效果会大打折扣,既然没法形成相应的战斗力,燧发枪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还容易被李自成觊觎,平白无敌的招祸上身。

最终,李信决定见过了李自成再说,但是不搞燧发枪,不代表不研究,可以先做技术储备,他找来铁匠,交待研究弹簧和燧发机括,又叫了几个机兵,手把手的指导火药颗粒化技术。

颗粒化很简单,每药三斤,加烧酒一斤,拌成泥,下槽碾百遭,出槽拌成粒即可,与粉状火药相比,它的防潮性能更佳,还可以保持合理的燃速。

毕竟枪炮对火药燃烧速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粉状火药不好调节,颗粒火药则不存在,可以通过颗粒大小调节燃烧速度,表面还能滚蜡,滚石墨,保持干燥并避免静电。

最后一点也最重要,颗粒药烧的慢,膛压不会爆发性上升,可以提供持续稳定的推进力,降低炸膛的风险,并有效提高弹药击发的初速度,获取更远的射程和更强大的威力。

那几个机兵常年接触火药,一听就明白了,拍着胸脯道:“李公子放心,这事交给咱们,只要多给些时间,保证为李公子做出颗粒火药。

李信点点头道:“请诸位务必保密,现在我们虽然还很弱小,但将来必然逐步强大,凡有才能的人,我都会重用,我看好你们!”

“是!”

机兵们纷纷应下。

李信又道:“未来的战场,火器为王,暂时先委屈各位,待得安定下来,我再给大家挑选合适的人手,重组火器营。”

这比这什么空口白话都管用,重组火器营,自己这几个不就是元老,是将官么?

“请李公子放心,咱们必为李公子效死!”

几人精神大振,也从这刻开始,真正的把自己视为李信的人马了。

……

因为后天要走,所有人都在忙碌着,李信也四处游荡,随机与人交谈,尽可能的掌握情况,住宿则由邢三安排,住在三堂,红娘子在隔壁。

一直到夜深,李信才草草用了晚餐,洗漱过后,趁着清净,寻思着未来的路该如何走,既便他是穿越者,也不敢有半点大意,毕竟他的前世是个教训,盛极而衰,被火箭弹击中身亡。

‘李自成!’

李信默默念叨着,其实他也清楚,去见李自成是个冒险的举动,好奇是一回事,有没有必要又是另一回事,可是红娘子不见黄河心不死,而红娘子现阶段对他又非常重要,只得舍命陪娘子了。

他要做的,是揭穿李自成的虚伪面目,只是度要把握好,别惹得李自成勃然大怒,把自己斩了那可得不偿失。

该如何行事呢?

李信莫名其妙的想到了红娘子,原生态的明朝美人,又是江湖侠女,让他很有一亲芳泽的冲动,不过他不能确定红娘子是否对自己尽释了疑心,如果表现的过于急切的话,就怕适得其反。

毕竟原身李信是个腐儒书生,谦谦君子,而自己是欢场老手,有些习惯和细节是很难掩饰的,偏偏红娘子心思灵巧,稍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

‘罢了,罢了,才第一天,来日方长!’

李信还是打消了去敲红娘子门的打算,吹熄灯,卷起被子,蒙头大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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