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头上包着布巾,丁点头发也瞧不见。而这人穿着粗布的衣衫,身材魁梧,如普通的农家汉子一样。
王小十单从这个背影,便觉得自己不认得这人。
“你是什么人?”王小十又问了一句。
“一个过路人。”他缓缓摘去了头上的布巾,动作很慢,好似在进行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仪式。
终于,他露出了他的头,却还没露出他的脸。单是见了这个颗头,王小十就有一种亲切感。因为这人也是光头,头上没有丁点的发髻。
他是坐在屋中,而王小十是站在门口,所以能清晰看见他的头顶。这人并非如王小十一样是个秃头,而是一个和尚。他头上有戒疤,六颗戒疤,排列的却并不整齐,好似自行落下的。
“你一个和尚,不在山上念佛,到我这里来做什么?”
“我说过了,是个过路人,不过听见这人的惊呼,才进来看一看是否有用得上贫僧的地方。”
“你懂医术?”
“略通一些。”
“那就请为我的朋友瞧一瞧吧,诊金我少不了你的。”
和尚道:“相逢就是缘分,休要提钱财。”
和尚在为方孝孺诊病。而自始至终他都未曾回过头来,也未瞧上王小十一眼。除了这病人,他像是对一切都不好奇,也没有任何探知的**。
若再对医道无欲无求,他岂非便是圣人了?
王小十自嘲的一笑。世上又岂会有圣人?孔子尚有束修之好,凡人又岂能无欲无求?
不管王小十如何的胡思乱想,这时候那大和尚已经为方孝孺诊起了脉。方孝孺本还畏畏缩缩的闪躲,却奈何被这和尚给抓住了。
和尚的面色越发的沉重。
“大和尚,我这朋友的病情如何?”
他不直言相告,而是拉着王小十向屋外走。他转过身时,也就是他与王小十四目相对之际。如此两人视线一个对撞,这和尚的眼睛便瞪大了数分。
王小十倒没觉得什么。“怎么样?”
到了屋外,和尚道:“不好。”
“你不会是借行医骗钱的江湖术士吧?”和尚已经上了年纪,该是临近古稀之人。但他的身子很好,很壮硕,脸上是慈祥的笑,可目中却不时透露出无法名状的深邃。
和尚道:“的确是不好。此人体内阳气衰竭,体虚气若,更兼惊吓过度,属精、体两虚,不好医治。不过,短期内对身体无碍,只怕寿数不全。而且……”
“怎么样?”
“此人受过宫刑!”
“什么?”王小十丁点不知。他虽听方孝孺说起了当年之事,却并未听他说过这些。
想想也是,这样难以启口之事,方孝孺怎么会与自己说呢?他只能将最深的苦痛埋藏在心底。
“是谁?”是谁这么狠辣?王小十的眼中是愤恨,是怒火,恨不得将人生吞。
方孝孺是他的兄弟。可如今,他兄弟已经是个废人了……
难怪,方孝孺始终都没有安全感,更怕见到外人,也不敢回到金陵去。一切都因为他所遭受的苦难太多。
“和尚,你是哪座庙里的?”王小十问。他打算将方孝孺寄住在和尚的庙中,而后自己孤身返京,去为自己的兄弟讨回公道。
“贫僧漂泊四海,处处无家、处处家!”这和尚也是“光棍”一条。
王小十道:“和尚,我能否求你一件事?”萍水相逢,两人也没什么交情,王小十开口也不过是撞撞运气。
“请说。”
“请你照顾我这朋友。我要去京城一趟!”他当初为了方孝孺,而放弃一切离开了京城。而今,他又为了方孝孺要重返进城。人生岂非便是如此的矛盾!
但王小十绝非优柔寡断之人,他想到便要去做。
“事情已经发生了,无论是非对错,都已经没有了深追的必要。施主陷的越深,不过是越发的平添烦恼罢了!”
王小十不会去管这些。他孤身一人,走上了返程的路。返程的路更为难走。
他带着一腔的愤恨,势要为方孝孺寻回一个公平。
才出了镇子,不足十里的地方,是一片荒丘。当王小十到了这里,便觉察到一股危险的味道。
突然,从荒丘后冲出了许多人,是锦衣卫的打扮。现在,他们绝不会是来请王小十的,也不会再尊敬的口称“王爷”,从这明晃晃的刀锋中便足以看出他们是敌非友。
十余个人,都是锦衣卫中的好手,精通追踪之术。王小十带着方孝孺在镇子上停留了太久,才会被他们追上。
王小十火气很旺,他急于发泄心中的火气,刚好被这些倒霉的家伙所撞上了。
一抬手,王小十的拳头已经飞了出去。他的拳头好似脱离了身体,带着大力直直的打向了对面的人。锦衣卫众人的目光都随之一花,就是这样的一个功夫,王小十已经到了跟前,紧随那一拳之后。
他的速度已经超越了自身的极限,这是他从未达到过的。
人已经死了,都死在王小十的手下,都死在他的周围。这个仇已经解下,他将被朝廷通缉,被锦衣卫追杀。天下之大,或许都没有他的存身之处了。可他又会在乎这么多吗?
若王小十在乎,他就不会做这样的事了。
现在,心中的火气都发泄了出去,他的人也清醒了。原本他还想着回到京城去,为方孝孺讨回公道。可现在他却不这么想了!纵然回去又如何?方孝孺也已经不是当年的方孝孺了。掀起了当年的一切,不过是重掀起方孝孺的伤疤而已,那也将毫无意义。
想通这些,王小十又回去,去陪方孝孺。
这一来一往,不过两个时辰的功夫。可就是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却又出了大事。
方孝孺不见了!连带着,那个大和尚也不见了!
王小十如疯了一样。他本就是个容易冲动的人,现在更是恨不得将这镇子翻过来,来找方孝孺。
他未曾将这镇子翻过来,却也差不多了。他挨家挨户的敲门,从天亮一直找到了天黑。若遇见不开门的,王小十就强行闯入,将其弄了个鸡飞狗跳。镇子中的青状找他理论,却也抵不过王小十的拳脚。
他就好似一个凶神,谁也惹不得。
他在镇子中一连找了三日,非但是不曾发现方孝孺与那大和尚,竟是连丁点痕迹都未发现。他们就好似凭空消失了一般!
华灯初上,王小十走进了酒馆。镇子上唯一的酒馆。这几日,镇子上的人都将之当做了瘟神,避之唯恐不及。他突然进了酒馆的门,连同老板们带伙计都是浑身打了几个哆嗦。
“这位大侠,您还没找到您的朋友吗?”老板试探着问。
“我要喝酒,我要喝醉!”
“好,快给这位大侠上酒!”只要他不是来找人的,酒馆老板是很欢迎的。
老板特地添了两盏油灯,好似怕认不清王小十的脸。
酒来了,浑浊的眼,对着同样浑浊的酒碗,彼此都能看到其中的杂质。
这并不是什么好酒,却足以令人一醉。
好酒,醉后能令人舒爽,令人忘记忧愁。而这样的酒,无论喝到什么时候都是一种苦涩的滋味。当明日醒来,他依旧忘不掉昨日的一切,不过平白添了几分的头痛而已。
王小十在喝酒,喝的很快,好像在与人比赛一样。但桌上并没有人与他拼酒,但他同样喝的很快。他在同这伙计比拼,那伙计上酒的速度,就都赶不上王小十喝酒的速度。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非但是这小镇上,纵观大明天下,只怕也没有如王小十这般喝酒的。
可无论喝的再多,王小十就是不醉。非但不醉,他反而清醒了几分,眼睛越发的明亮。那酒气都从他的皮肤渗出,已经染湿了他的衣服,也令他的身上酒气喷喷,好不烦人。
众人怕了,伙计也不敢继续再为他上酒。酒馆中的酒客只怕他会喝死在这里,也只纷纷逃了出去。
酒馆一下子静了,静的只有王小十自己的呼吸声。
而后,街面上的脚步声传了进来,越发的清晰,长靴踏地的声音,震的桌面好一通晃动,将酒碗中最后的酒水撒在桌面上,撒在了王小十的衣袖上。
可王小十仍旧闭着眼,懒得睁开。
“嗒嗒……”一连串的脚步声走进了酒馆,走到了王小十的身边。
…………
王小十被一阵晃动所惊醒。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也不知自己该在何处。却只觉得,自己正身处一片柔软之中。柔软的床,柔软的被褥。而那阵晃动,是床在晃动,是整间屋子在晃动。
这屋子太小了,只有一张床这么大。而这被褥又太大了,比床还要大。王小十好似身处一团棉花包中。
王小十终于清醒了。这不是什么床,也不是什么房子,而是在一架马车上。马在走,马车自然是在晃动。
“来人呐!”王小十现在懒得动,懒得动身子,甚至懒得动嘴。可他又不能不动,不能不寻个人问一问,这究竟是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