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落得个人仰马翻。无论是胯下的马,还是马上的人,都成为了他们的目标。所谓乱刀加身,便是如此。
“痛快、痛快呀!”花云就在其中。他扔下了长枪,换上了锦衣卫的腰刀,杀的一个起劲,杀的好一阵畅快。当然,这些人就是王小十一行!
自昨夜起,他们杀了两拨前去查探的马队,可自身却也损伤不小。人员伤亡了近半,战马更是多多丢了性命。
将这些尸体、马匹粗略的处理掉,王小十命人将张士诚部的衣衫换上。这些衣服、盔甲都是从死尸上剥下来的,破旧且带有血污,就让他们变成了一股活脱脱的“残兵败将”。
如此,他们这支本是朱元璋部的军士,就摇身一变,堂而皇之的横行在张士诚的地盘上。
每一场大战,每一次与张士诚部交锋,所付出的都是血的代价。如今队伍伤亡过半,王小十行事不得不慎之又慎。他们扮作张士诚的军队正是为此。
一路向南而行,可就是直插进了吕珍的腹地。而今日单是这一上午,他们就遇见了数批吕珍部的队伍。
虽然,王小十他们不过毁掉了一处营寨,击败了两支马队,却实实在在的造成了粮草供应的中断。为此,吕珍派人沿途寻找,重新打通粮道。而他派出的人数众多,王小十不敢轻举妄动。若遇见了,便说是押送粮草溃败而回。如此,也算安稳的走过了一路。
而此时,他们撞见的这是一支斥候部队。就是所谓的“探马”。只不过这行人比寻常的斥候更多,似乎是携带着什么重要的任务一样。
如此,王小十就更不能放他们过去了!己方的人数是他们的两倍,这场大“买卖”做得。
随着连番的大战,他们已经摸透了张士诚部的作战方式。如此,他们很快就将这些斥候尽数全歼。
“小十哥,我发现了这个!”又是陆远。“这是在那个将官马鞍下找到的。”那是一封信,封口处加着火漆,显然记载着机密之事。
王小十扯开了信封,瞧了起来。
信纸藏在马鞍下,因此并没有被血液溅到。若非是陆远机灵,只怕王小十就与这封信“无缘”了。
“这是送往隆平府,交给张士诚的信!”王小十道。难怪这行斥候如此多的人,原来是这信件重要。
“上边写的什么?”花云也凑了过来。
王小十将信扔给他,道:“吕珍不好过了。宜兴城外,常遇春死守宜兴,吕珍久攻不下,请张士诚增兵,绕太湖而攻宜兴。”
吕珍这个糊涂虫,真是越发的糊涂了。此时再请张士诚曾兵,纵然张士诚答应,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到时候慢说是宜兴,连湖州只怕都落在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封信聊胜于无,却让王小十知道了吕珍所部的窘迫。若此时王小十手上的这柄“尖刀”再一路插进了吕珍的“后心”,只怕这一下就要了吕珍的命。
“兄弟们上马,去要他吕珍的命。”王小十道。
“小十哥……”
“小十,这大白天的,被吕珍的人发现可不得了。”花云也是说道。纵马狂奔,不似先前这般的低头而行。遇到了盘查还能够蒙混过去。
王小十心里却有计较。“放心,你看那是什么?”王小十手指前方。死人堆里,躺着一杆令旗。三角形的令旗,红底、黑边,上边是一个“令”字。
“花云,你在太平驻军一年多,会不认得这个?”
“这是斥候旗。”
王小十点头。“没错。我们穿着张士诚部的衣甲,插着斥候的令旗,谁还敢拦咱们?”
“是啊!这招太妙了!”花云喜道:“这么一来,我们的行程可就快多了!”
“最迟明天,我们就能去偷袭吕珍的后营。”虽然这一行人经过连番大战,兵力已显得不足。虽不能重创吕珍,可在其后营处杀人放火,搅动出乱局也好。到时候,常遇春若是抓住时机一举反攻,宜兴战局自可扭转。
“打扫战场,准备离开。”掩埋自己人的尸体太过耗费时间,他只能就此离开。但王小十却不会忘记死去的这些兄弟。
“把马杀几匹,带上马肉快些离开!”花云道。这一路上,他们就如同是关外的游牧民族一般,进行“以战养战”的打法。平日就吃些干粮,没了就去抢干粮,杀马吃肉。
都说做土匪比投奔义军更为自在,可王小十他们这一行,同样是自由自在。难怪花云愿意跟着王小十出来呢。只怕回去之后,这些人多半都愿意留在锦衣卫里吧!
一刻钟的功夫,军士割下了大块的马肉背在身上。他们的衣襟本就满是血腥,也不在乎多添一些。
如今常州境内接连大战了一年多,城中还好一些,乡间可谓是十室九空。况且他们这一行接连折损,人也没那么多了,所以潜藏起来也刚好。
入夜,他们又行动了起来。这次是由花云带队,带人去张士诚部的营中弄了些马来,以供他们代步。
王小十靠在木桩上,像似一副百无聊赖之感。可他的心思却从未停过。这一路来,他太顺利了,顺利的出奇,就好似是老天也给了他眷顾。想必,这次花云出去弄马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越是这样想,却就越是偏偏出了意外。他们这里不敢有火光,却见远处,花云等人离开的方向,竟而是火光大作。看样子,该是花云他们得手了!
“陆远,命兄弟们准备,随时接应花将军。”
他们就这么等着。花云不负众望,带人杀了回来。他们也弄个回了马。十几个人,每人座下骑着一匹。这远远不足以达到王小十心底的预期。
“出事了,快走!”花云疾呼。“张士诚的人追来了!”
“你们和他撞上了?准备撤!”看这样子,张士诚的人必然不少。否则,以花云的性子也就不会想着退却,而是迎上去大战一场了。
“快,向后撤!”王小十一边吩咐,一边拉着花云道:“他们有多少人?”
“几百人骑着马,后边好像更多。”花云道:“我们本来已经摸清楚了一处营寨,只等动起手来,就抢马而走。可没想到,寨子外面来了一群人,都穿着张士诚部的盔甲。他们见了我们就砍杀起来,根本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
“这事情蹊跷啊!”
“还有什么好蹊跷的?人家发现了咱们。”
王小十摇摇头。“不会。你们也穿着张士诚的盔甲,况且你们还没有动手,他们应该认为你们是自己人才对,怎么会贸然动手?”
花云一摇头。“谁知道呢?当时情形紧急,若再不还手我们就要吃亏了!就这样,还搭上了许多兄弟!”
王小十一瞧,就算是跟随花云或者回来的,身上也满是刀伤。有些是今夜之前所伤,而有些是今夜跟随花云而受的伤。
“不对、不对……”王小十还在挠头。
“有什么不对的,快些撤走才是啊!”
“不对、不对……”王小十还在说不对。“谁受了伤,让我看看。”花云急的也挠了头,王小十却坚持道:“就算要撤,也不差这一会儿。”
人来了,是自己走来的。他撩开了身上的衣甲,露出了肋下的一刀。刀锋不深,血已经凝住了伤口。这人道:“那孙子一刀刺过来,幸亏我向后仰了个身,否则非被他弄个前后对穿不可。”
“花云,你看看这是什么刀留下的伤口?”王小十叫他。
“这、这是你们的刀!是你们锦衣卫的刀留下的!”
“你确定?”王小十虽跟着常遇春学了两年的功夫,但眼力却并未有太大的长进。一来是天赋使然,再者也是他未曾经历过那么多。
“错不了。”花云道:“你们锦衣卫特质的腰刀,照比军中的制式腰刀更窄,就如唐刀一样,且刃口很薄。伤口很好辨认。”
“这就更怪了……”
“有什么怪的?肯定是他们捡了咱们的刀。或许,纪纲他们就是死在了这些人手上,刀也被人家拿了去!”
“是啊!小十哥,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陆远也说。
就这么七嘴八舌的。忽然,就见到远处的火光大片升腾起来。
王小十抬眼一瞧。“那里是什么地方?”
花云道:“好像是我们刚刚去的那处营寨!”
“我明白了,那是自己人!快,叫兄弟们集合,冲过去!”
“冲过去?”
王小十道:“信我的吧,准没错。记住了,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虽不知其意,但花云一路上却甘愿听从王小十的调遣。一路上,王小十说行便行、说停便停。若说换了旁的独挡一方的将领,必然不会如此配合。这也是王小十在应天府特地向朱元璋要来花云的原因。
一行人虽然疲累,却重新上马。而更多的,则是跟在马后步行。但他们却没有怨言,有的只是羡慕。他们各自在心中想着,今夜自己也要再抢一匹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