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凡人列车长 > 第九十七章 古法神明裁判 今法迷信出罪

凡人列车长 第九十七章 古法神明裁判 今法迷信出罪

作者:流星马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2-12-10 16:31:17 来源:笔趣阁

刘群接着说道:“达尔文的《进化论》说的好,人类就是从灵长类动物进化而来的,逐渐的有了自己的思想,思想又分为很多分支,古时候人们对于一些无法理解、人类无法做到的现象,归之于GUI神说。

就拿法律来说,在古代的时候都和巫术有关系,一段时间内都实行‘神明裁判’。在原始社会中,成文法没有出现,但人们之间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每每遇有真伪不明的情况时,人们便通过巫术请求当时人们心目中那公正无私的神灵来判别是非曲直,这在中西方的法制史上都是有案可查的。这在今天看来,纯粹是愚昧和落后的。

但是也不能说神明裁判没有一点点好处,神明裁判是早期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在早期人类眼里,神不仅仅是无所不能的,而且还是公正、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代言人,神明裁判使得人们心目中的正义通过神灵体现出来,这不仅使早期人类的争讼具有了神圣的目的,在某种意义上还给司法、法律穿上了神圣的外衣,可见神明裁判对于人们把法律视为神圣、至高无上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西方存在的神明裁判中,一些神棍为了敛财以妖言惑众、害人的事情是有的,比如说给我们学过的课文中,战国时期,魏国的西门豹发现面对漳河常年决堤淹没农田的现状。当地豪绅长老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说漳河决堤的原因是河神发怒,需要老百姓向河神献祭美女,每年为此献祭耗费的钱财,多达几十万。绝大部分都被邺县众长老、豪绅、巫师中饱私囊。凡是老百姓家里有长得俊俏的姑娘,都会被他们抓走献祭给河神溺水而亡。这些也是现实存在的。

而在一些地方,神明裁判是用各种方法来考验当事人是不是有罪:通常有水、火的考验,例如把被告人捆起来投入水中,淹死的就是有罪,没有淹死的就是无罪,或者令被告或双方当事人将手伸入沸水锅中捞取某种东西,或者让他们手拿烧红的东西走一段路,看手是否被烫伤来断定他们是否有罪。

在欧洲中世纪时候,还有司法决斗,就是让控辩双方当事人进行决斗,胜者为无罪,败者为有罪。其实经过后世很多专家教授的研究,神明裁判是集合侦查、审判、处罚于一体的司法程序,大部分是披着神明的外衣,实际上反映的是统治者、裁判者的意愿。但是到了后来,政权大于神权,神权处于附属地位,神明裁判就没落了下来。”

王蒙蒙说道:“这个我大概也知道一点点,到了封建社会,为树立和维护封建王权的权威和统治秩序,必须明确危及王权安全的责任人及其责任,到这个时候责任观念开始发达,这就需要查明案件事实,以明确责任人及其责任,但是显然这一任务无法由神明裁判来承担。

当时人们也认识到了,通常情况下神明裁判的方法与纠纷的事实并无必然联系,比如水刑中,哪一方在水下存活时间长就是正确的,但是双方当事人的游泳、肺活量水平的高低不同与案件事实的真伪并无逻辑上和现实上的联系。随着社会科学和文化发展、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神的信仰开始动摇,开始怀疑神明证据和裁判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了。”

刘群又说道:“咱们都知道法律的最高理想是实现正义,而正义的含义又十分丰富,有的学者认为它包含真、善、美三种成分,现在看来,古代的神明裁判是一种非理性的裁判方式,他没有体现法律的真和善,也没有做到诉讼审判的美,是当时法律处于野蛮落后状态下的真实体现,就这样,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而由新型的诉讼方式来取代神明裁判。”

王蒙蒙说道:“刘车,您对法律的了解还真是深厚,不管说什么事情都能联系到法律上,就连我这样一个迷信的事都能和古代法律联系起来。”

刘群接着说道:“其实我的各种知识也都是看书得来的,迷信犯在我国现代法律也有体现,我国现行《刑法》中专门有一种叫做迷信犯的情形。

迷信犯又称为愚昧犯,是指行为人由于极端迷信、愚昧、无知而采取没有任何客观依据,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发生实际危害的手段或方法,来实现其犯罪意图的情况。

最典型的迷信犯是基于封建迷信,而企图使用超自然的力量实施犯罪,例如用诅咒方法企图杀人,用画符、用针扎纸人或草人的方法企图加害于人等等。

迷信犯,主观上存在着犯意,但其行为不具备任何的社会危害性,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因而不是犯罪。

所以说迷信犯属于思想犯罪的范畴,因为自身客观原因不能造成实际损害的发生,因此不受处罚。但是现实中如果有今天诅咒某人死亡,而明天被诅咒人恰巧死亡也不能为其定罪,因为无法证明诅咒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如果迷信犯,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是因为施法,而是因为从事迷信行为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例如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诅咒,导致当事人暴怒而亡,行为人就要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是因为是迷信犯而应当承担责任,而是类似于‘骂死人’一样,把别人骂的气死了,一般仅仅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明知对方有心脏病、脑梗等还故意进行诅咒、咒骂,很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如果当众当着被害人的面儿诅咒,当事人很有可能会构成侮辱罪。”

王蒙蒙不好意思地说道:“刘车,您说的真好,但是我一句也没听懂。”

刘群说道:“具体来说吧,比如说有一个迷信犯李四,诅咒张三马上被雷劈死,这种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即便是他诅咒完以后,张三真的被雷劈死,那么他也不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说他当着张三的面儿说,让张三被雷劈死,而张三恰好犯有心肌梗塞或脑梗等疾病,一生气真的死了,那么李四如果不知道张三患有疾病的话,就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李四一开始就明知张三患有严重疾病,还专门辱骂、激怒张三,就想让张三发病而亡,那么张三真的发病而亡,李四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还有是李四在公开场合当着张三和社会公众进行诅咒、辱骂,那么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侮辱罪。

说了这么多,我的首要目的是让你走出迷信的误区,你看法律上都有这样明确的规定,从这个角度看来,封建迷信绝对不是一个两个人的事儿,而是有一大部分人都在迷信,都被现行刑法专门规定了。而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希望你不要成为这一大部分人里面的其中之一。”

“刘车我明白了,作为一个研究生,我的思想这样愚昧落后,你是不是很鄙视我?”王蒙蒙低着头说。

“小王,人都是走过弯路的,只要你能够及时地警醒过来,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千万不要越陷越深。”刘群说道。

王蒙蒙说道:“明白了,头儿,我今天回去就下载‘.asxs.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