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曾经说过:我们不可能在晚秋时节还会找到我们在春天和夏天错过了的鲜艳花儿。
达涅利酒店曾经是巴尔扎克,瓦格纳,狄更斯都曾是这里的常客。
有历史的豪华酒店都是这样的,总感觉那些曾经入住这里的名人与自己擦肩而过。
想象这样的场景,查尔斯·狄更斯清早起床,穿着锃亮的皮鞋,沿着铺了红毯的台阶来到水磨大理石的大堂,然后走出大门,离开这座陶色粉刷的酒店。
酒店门口就是停放着贡多拉的码头,它们随着海浪缓缓起伏,海鸥追随着渔船盘旋,这些投机主义者瞅准了渔夫,打算趁着他疏忽大意的时候叼走一条鱼。
威尼斯的钟楼早上不会敲钟,那玩意儿简直就是扰人清梦,狄更斯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朝着花神咖啡店走去,打算去那儿喝一杯提神的咖啡。
那里不仅提供咖啡,还有各种美食,他也许在那个人来人往的咖啡馆里呆上一天,绞尽脑汁寻找灵感,又或者什么都不想,只是观察那些来来往往的客人。
等到夜幕低垂,他又重新回到华灯初上的酒店,从酒店的餐厅可以看到整个威尼斯最棒的风景,那以前是威尼斯总督和财务大臣才能看到的,现在,很多人都可以享受了。
有很多人举行婚礼不一定要去教堂,也许狄更斯在大堂看到了某对新人的婚礼,这触动了他感伤的情怀,他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然而好的开始并不代表着结局也是完美的,他和凯瑟琳分居了。
贫穷给狄更斯的童年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他还因债务问题入过牢房;而与此相反,凯瑟琳出身于一个富足幸福的中产阶级家庭。
婚姻之初,凯瑟琳在社交和财务上都优于丈夫;但很快,查尔斯就从一个为凯瑟琳父亲打工的记者,一跃成为了著名作家,他的读者甚至包括维多利亚女王。结婚几年之内,查尔斯的观点甚至开始对国家政局产生影响。
作为这样一位新星的妻子,凯瑟琳渐渐被忽视了。与此同时,起初与丈夫一样为怀孕而开心的她,日益为频繁的妊娠所累,十五年内她怀孕十次,身体还未恢复她就又怀上了孩子。
这一切消耗着她的健康,也啃噬着他们的婚姻。
和狄更斯分居后的凯瑟琳出了一本书,在那样一个女性作家被迫用男人的笔名写作才能得以出版的年代,凯瑟琳用她自己的名字写书,但出书的编辑也许是看在她是狄更斯妻子的身份才愿意出版的。
作为国际名人的妻子,真实的凯瑟琳一直活在丈夫的声名之下,不过幸好在书中她没有发表什么高明的见解,凯瑟琳的书名为《晚餐吃什么?》。这不仅仅是本菜谱,更是本家庭主妇指南,涉及家务,还有如何准备多达18人的晚宴,毕竟女人就只能有这点见识和能耐。
普通新婚夫妻的“新生活”开始于蜜月,人们想要的不只是在一间从未去过的旅店待上一晚,他们更渴望的是让那一晚成为体验全新生活的一部分。
“新生”让人充满希望,能让颓废等死的老人感觉到温暖和快乐。
巴尔扎克还说过:女子就像一把竖琴,它仅仅向懂得如何弹拨它的艺术家吐露美妙曲调中的奥秘。
波莫娜问过混血王子,你是诗人还是王子。
那个油腻的鹰钩鼻最终还是选择了“王子”。
他不是艺术家,照道理说她这把竖琴没法向他吐露美妙曲调中的奥秘,但幸好他们都是巫师,可以让竖琴自己弹奏动听的音乐,只是这一次没有地狱三头犬呼呼大睡了。
鞋底踩在坚硬的大理石上发出的脚步声很响亮,现在大堂里人不多,而且某人的脚步声非常有特点,波莫娜一下子就分辨出来了。
她缓慢地转过身,看着那个被戒指匆匆召唤来的小矮妖,他正扬头看着站在台阶顶端的她,眼神中流露着难以掩饰的惊叹。
楼下的服务生看到她转身了,立刻开始招手示意,餐厅里的钢琴师开始弹奏事先约定好的音乐,于是波莫娜就顺着音乐,沿着台阶缓缓向“王子”走去。
14世纪发生了很多事,比如因钱太多被法国国王诬陷的圣殿骑士,以及蔓延整个欧洲的黑死病,后来巫师成了制造瘟疫的替罪羊。
那个时代其实并没有离他们多远,它随时可能会卷土重来,不过总是为此而忧心冲冲迟早会憋出心病的。
她想制造一点快乐的回忆,或者说是圆一个梦,像赫敏·格兰杰一样,打扮成漂亮的公主,和“王子”参加舞会。
不过那条粉红色的裙子还是算了,她现在穿的是一条布满亮片的连衣裙,它看起来既像是鱼鳞,又像是天上的星星,这一身就算是参加电影节走红毯都够了,有几个女孩不喜欢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被万众瞩目的感觉呢?
摄影师不断按着相机的快门,闪光灯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
电影节让威尼斯有了新的名片,这是一个充满了“星星”的城市,在塔罗牌中星星代表的是希望,所以它可以理解为希望之城。
“你又在耍什么花样?”等她像窈窕淑女里的赫本一样走到台阶下时,教授问道。
“约会。”她理直气壮地说,然后用挑剔的眼神看着他“你的晚礼服呢?”
“都是黑的,有什么区别?”
她搓了搓牙,最终还是保持亲切的微笑,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赫夫帕夫的院长是个仁慈乐观的人。更何况他确实穿着这一身参加三强争霸赛的舞会了。
黑成这样,难怪赫夫帕夫的孩子们会说他把光都吸走了。
“带我去餐厅……”
“你自己不会走么?”
她的假笑绷不住了。
老蝙蝠却笑了起来“你总算停止傻笑了。”
“为什么你那么混蛋!”她用尽全力才没动手揍他。
“我就知道为了这一切拼命是值得的。”他伸手调整了她头发上的大丽花,用手背掠过她的脸颊“为什么白天约我来?Nox。”
“我很喜欢窗外的风景,这种蔚蓝色白天才能看到。”
“蓝色是拉文克劳的颜色。”
“你不喜欢格兰芬多红,难道就不许我喜欢拉文克劳蓝么?”
“你和拉文克劳到底是不是敌对关系?”
“当然是。”她不耐烦得说,自己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很显然赫敏格兰杰以及露丝与杰克的待遇她是没法享受了,她只能自力更生。
“你听你自己说什么了?”
“哦,你不知道吗?女孩子的友谊很简单,会因为讨厌同一个人而建立,也会因为喜欢同一个人而翻脸,还记得那两个为了西里斯决斗的女孩么?尊敬的陛下!”
一听到“蠢狗”的名字老蝙蝠洋洋得意的笑脸就消失了。
波莫娜忍不住摇头。
这两个人可真是“死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