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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二百二十七章 花之争(六十九)

林如海作为扬州盐政,居然没有留下什么给林黛玉,以至于她要去贾府过寄人篱下的生活。

或许正是因为他没有留下什么才是真的帮了她,否则朝廷清算起来的时候,林黛玉恐怕就要面对更悲惨的结局。

在红楼梦第一百零二回里,讲述的是贾荣的继母尤氏去了一趟以前元妃省亲时住过的院子,元妃薨后它就被遗弃,无人修葺了,只有几家看院的人在里面住着。那天尤氏过来,因天晚了懒得套车,便直接从那个荒院开通往宁国府的便门进去了。

当时院子里虽然亭榭依旧,却满目苍凉,忽然一阵阴风刮起,吓得她慌忙逃窜,回到家里就发热,挣扎了一两天居然病倒了。

因尤氏久病不愈,吃了好几副药都不见好,贾珍就派人请了一个算卦的毛半仙。原本贾珍以为最多是闹了“撞客”,毛半仙算卦却算出白虎“魄化课”,凡占此卦必定是旧宅里有伏尸白虎做怪,十分凶险。

贾宝玉娶亲后不久,林黛玉就死了,据说她死的时候半空里有音乐声,人们就以为她和晴雯一样做了花神。

可是林黛玉活着的时候却说:生不同人,死不同鬼,无魂无魄,何处寻访?

原文说黛玉是绛珠仙子转世,因为“神瑛侍者”对其有恩,今生要用泪水报答,所以最后“泪尽夭折”了。

魑魅魍魉里的“魅”是万物之精灵,大概可以理解为老树、藤、草化成的妖怪,把魅拆开,右边的未有“花枝招展、香气袭人”的意思。宝玉房里有个丫鬟叫袭人,原名叫珍珠,后来贾母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就从陆游的诗歌“花气袭人知昼暖”中挑选了袭人赐名。

其实原诗并不是如此,“昼”应该是“骤”,骤暖是突然变暖的意思,如同贾府巨变,让人猝不及防,可能是因为这样才将原诗的“骤”改成了“昼”。

鬼通常白天不会出现的,魅却不一定,尤其是仙草所化的魅,她还是来报恩的。

不只是贾府里的人,估计看红楼梦的人都无法接受这个推测,林黛玉无论怎么看都是个人,她怎么可能是个魅呢?

袭人对宝玉说,黛玉不是咱家的人,当时袭人是被定为要当姨娘的了,而且也是宝玉初识**的对象,她已经将宝玉视为“自家的”了,当她明白自己不可能做正室,很容易就接受了薛宝钗,而林黛玉这样的官宦小姐不会做别人的妾的。

更何况林黛玉还是个魅呢。

魂魄是人才有的,她生不同人一样,死也不同鬼一样,恩还完了,她要去哪儿呢?回仙界?仙界哪有那么容易回去。

从她舍弃了自己的根,做了无根草的时刻开始,命运就已经定了。陆游的诗歌后半句“鹊声穿树喜新晴”,晴雯也是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她的容貌和林黛玉有相似之处,新的晴雯不就是林黛玉了。

在一百零二回里人们将晴雯和林黛玉一起比作花神,晴雯是做了大观园里的芙蓉花神了,林黛玉是什么花神却无人知道,如果她是一株草,怎么会成为花神呢?

书里说,那个荒原里人烟稀少,不像前头人多阳气重,就不知道有多少妖怪藏在里面,即尤氏后贾珍、贾荣相继病倒,如此闹得风声雀起,草木皆妖,贾珍让人在院子里烧了纸钱,果然那天夜里安静了些,可是看院的人却不愿意住在里面了,而且编了不少关于花妖树怪的故事,最后都搬了出去,园子也贴了封条,没人敢再去院子里了。

这些花妖树怪都是魅,和山川精怪相比,魅都是些小妖,但看到青面獠牙的鬼,人们会提起警惕,却对这些漂亮的小妖怪不设防。孙悟空那么能打,他也拿白骨精没有办法,因为唐僧护着她。

“画皮”知道要在身上套上一层美人皮,遮住自己怪物的长相,这样就能和魅一样进入人的家里,好像鬼也学精了。

要看穿这层伪装不容易,很多人都会迷失在“相”中,以至于一面镜子也可以害人。太虚幻境应该是受周穆王“神游幻境”的构思,它弃绝了人间景象,神游的目的是一种非人间化的感官享受,如临仙境、其乐无穷。

在乾隆六年和乾隆六十年进行了两次人口普查,乾隆六年时人数为一亿四千三百四十一万,乾隆六十年达到了2亿9696万,已经接近3亿。

即便不断垦荒,增大耕地面积,并且东北也解开了一定的封禁,但即便川中老林、苗洞都已经成为耕地,还是不够,天地之力穷矣。

玉米、番薯可以在贫瘠的山区丘陵坡地种植,不与传统的稻麦争地。然而随着玉米和番薯推广,人口也增长,人口压力已经成为朝野共识。

举人也吃过红薯,它的口感一开始不错,后来吃多了还是觉得米好吃。

他倒是不至于为了口腹之欲把家里的东西典当了,可是他的父母生病都需要钱治病,那几年又欠收,不得已之下才开始变卖家产,不过留下的土地却没有卖。

他离开老家在京城呆了几年,家里没有其他人,房子空着看着像是荒废了,于是就有人占了他家的土地自行耕种。

良田荒了几年也变成了荒地,那个占了他家土地的人还拿出了“垦照”,说那片地是他自己垦荒垦出来的,为此举人和他打了官司,最后败了,因为那户人是当地的望族,举人不仅地没了,还输了官司钱,等他想再买地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有地可以买了。

回京师一切又要从头来过,更何况小郡王已经去了漠北,于是举人选择南下到了广州。

原本他打算去书院,后来听说了他朋友的事,举人以后还要考科举的,名声对他很重要。而他原本存钱的钱庄忽然倒闭,他只取回了很少一部分财产。

万幸他没有烟瘾,但是随他一起走的文鸾却不行了,她是小郡王府里的丫鬟,是嫡福晋给他的,以前举人在郡王府里还很体面,现在落魄到她都瞧不起,找着机会回了BJ。

举人有一个用珍珠串的菊花发簪,叶子用的点翠,和宫里的娘娘戴的是一样的,都是内务府所制,文鸾将它摘了下来还给了举人。

这东西能当点钱,但举人并没有把它当了。

若要红花开,须待严霜来。

等有天他也能骑着高头大马,胸前佩着大红花,走在一个花轿的前面,在那一天他还要经受命运的考验,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

但尼克看着举人话白的头发,没有戳穿他的“吉梦”。

尼克在被人祭扫过的墓前看到过菊花,虽然菊花和梅兰竹都是花中四君子,但普通人还是更容易将它和祭祀联系在一起。

仿佛那是一种幽冥之花,不适合戴在女子的头上作为首饰。

“哦!”乔治安娜不由自主发出惊呼。

“怎么了?”波拿巴懒洋洋得问。

“尼克不知道,老男人可以娶年轻的妻子,像贝德福德公爵那样。”

他考虑了一下。

“你在想什么?”她问。

“你还记得卢梭娶了一个女佣做妻子么?”波拿巴说“他不会的。”

“谁不会?”

“举人。”

“你是说他会娶文鸾?”乔治安娜不可思议得说“她可没有跟他患难与共。”

他看着她没有说话。

“干什么?”她困惑得问。

“看来你也没有那么懂男人。”他笑着说“还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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