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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二十四章 乱敲钟

作者:金吾不禁夜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3-07-07 14:24:29 来源:笔趣阁

宗教改革之后,新教除了革除了主教,还将七圣事简化成两样,只保留了洗礼和圣餐。

除此之外,加尔文还禁止新教徒念玫瑰经,不准崇拜圣母玛利亚,弥撒也变成了布道。

新教修士布道就像是炖菜,参杂了幽默、滑稽、大人物的玩笑,弥撒仪式则充满了庄重感。

新教在坚持《圣经》绝对权威,反对教皇权威的同时又在树立自己的权威。

路德曾为圣母马利亚冠以基督徒“属灵母亲”这一职分,教会中有两种信徒,一种是有属灵生命的信徒,另一种是属世生命的信徒。

属灵的信徒相信人所有的行动都躲不过上帝的眼睛,上帝会公平得奖惩人的行为,而不是按照世俗的追求和看法去做,追求的是心灵的安宁和死后上天堂永生的资格。

属世就是属于世俗的那一部分,比如对金钱名利的追求,对**的放纵。

马丁·路德相信圣母马利亚的始胎无玷,她的灵魂并没有被原罪玷染。

世俗就质疑这一点,没有男性介入,女人怎么怀孕?这是违背生物学常识的。

极端的罗马教人说:“伊拉斯谟生下蛋,路德孵蛋。”

路德和加尔文的关系也类似于一个下蛋,一个孵蛋。

伊拉斯谟是爱维持和平的人,他所期望的改革只限于内部的改革。

马丁路德则是视整个中世纪的神学及其宣传者的能力与神的启示之间的平衡全部报废了,尤其是赎罪卷的问题,更是大力抨击。

当时的人们认为天国的钥匙在教会手里,一个人进入天堂前要先洗清生前所犯的一切罪行。他们最怕的是死后在炼狱中的刑罚,因此他们相信只要用赎罪券就可以上天堂,一张赎罪卷能缩短死后在炼狱中的刑罚。而赎罪劵可以在教堂里购买,因此当时的教堂和牧师都很有钱。马丁路德发现这样的说法与作法完全不能见容于圣经与理性。赎罪券的买卖鼓励了处于罪恶中的人,不去思想基督,不去祈求上帝的饶恕。

加尔文教派主张发财致富,支持商业和高利贷,崇尚节俭、主张克制**,鼓励积累资金,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上帝,为了灵魂的得救。

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一书,不仅是名著,而且是名著中的名著,它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的历史,进而也影响了整个人类历史——积累财富是合理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成为资本主义的核心基础。

发展到今天,资本主义已经走向了人的一生是为了积累财富而活,一个人的价值与他个人财富积累等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与他的财富有关,富豪榜上的人全部都是“英雄”、“传奇”以及年轻人学习的典范。

逻辑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就像马克思说的一样:资本从诞生之日就透着肮脏。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家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资本家对财富的追求是疯狂并且不计后果的,圣奥古斯丁说“没有慈悲,信仰可以存在,却毫无意义。”

资本家做慈善的那点小恩小惠是为了批上伪善的白袍,他们不仅要利了,还要权力和名望。

然而他们终究还是凡人,虽然这一点他们早就已经忘了,一个人并非无所不能的,不能又是建筑师、又是医生、又是小提琴手。

但他觉得自己非常聪明,这些全部都可以胜任,如果别人比他优秀不是他的问题,他头一个做的就是把对方打压下去,因为只有他可以当“赢家”。

专家的意见他不听,非要一意孤行。

如果这种人掌权,几乎可以预见结果,他藐视普通人的权力,包括生存权。

如果后天那部电影里的总统没有听杰克的意见,不让美国人撤离,那么死亡的人就更多了。

在他的眼里钱比人命重要,人没了可以再生,钱没了,怎么办?

没钱了他觉得羞耻侮辱,只要有钱,被人怎么骂他都觉得无所谓,那不过是“失败者”、“柠檬精”嫉妒心作祟的抱怨而已,他完全意识不到自己需要忏悔。

新教徒对罪的感知力很低,但他们好歹知道崇尚节俭、主张克制**。

消费主义则连最后的崇尚节俭和克制**都扔了,每天都像在过狂欢节一样,把今天的、明天的都用光,后天怎么办根本不去想,给子孙留下些什么也不去想。

有的时候人类抨击社会达尔文主义,却不自觉得按照这个标准行事。

伊拉斯谟曾经受邀在剑桥大学作讲座教授,他曾用拉丁文写下这样一句名言:

Vellemeammihiliberatemfatasinerentnaturaquantcontulit

我希望命运准许我拥有同等程度的自由,就像自然赋予我的那样。

什么样的人应该被淘汰呢?一个脑力弱的人,可能擅长协调群体关系;一个社交能力弱的人,可能创造出博弈论这样的数学理论。

在多元环境中,衡量的标准也是丰富的,但是没钱就看不起病,则让穷人被“自然淘汰”了。

比如一个作家,他不想写太世俗的文学作品,而一个资本运作者,却奔着盈利的目的让他写符合大众需求的作品。

柯南道尔想写历史小说,可是大众想看福尔摩斯,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他不得不让已经死了的福尔摩斯“复活”,然后有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部充满了惊悚元素的小说了。

伊拉斯谟的思想不仅影响了马丁路德,还影响了拉伯雷。

他在父亲的庄园里度过了自由自在而快乐幸福的童年,后来就跟所有的男孩一样,被送到了修道院里去上学。

修士的生活刻板乏味,充满了清规戒律的束缚,他早就腻歪了,后来开始学习希腊文,通过希腊文了解希腊和罗马的古代文化。

在希腊神话里,创世的是泰坦,而非上帝,当时修道院反对学习古代文化,认为学习希腊文是追求异端学说,所以修道院搜走了拉伯雷的所有书籍,拉伯雷愤怒之下换了一个修道院。

在新修道院里,他幸运地遇上一个也喜欢古代文化的主持人,加上他们又是老相识,拉伯雷终于可以自由地研究古代文化了。后来,拉伯雷跟随大主教出使罗马,游览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祥地意大利,访问了许多名人和古迹,学习了宗教、哲学、数学、音韵、法律、考古、天文等许多知识,终于成了一个博学的人。

36岁时拉伯雷进大学攻读医学,但他用了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学士学位,当上了医师。

在此期间他以那西埃的笔名发布了《巨人传》这部小说。书出版后,受到了城市资产阶级和社会下层人民的热烈欢迎。

第一部《高康大故事》以庞大固埃之父高康大作为小说主人公。高康大的母亲怀孕长达十一个月之久,临盆那天,她吃了太多的牛肠,敷了一种收敛剂,不料药性太猛,结果把包衣给弄破了,孩子钻进大动脉通过横膈膜和肩膀,从左耳朵里钻了出来。他一落地,不像别的婴孩呱呱啼哭,而是大声叫嚷:“喝呀!喝呀!喝呀!”

高康大是个不折不扣的“巨婴”,他一天要吃一万七千多头奶牛的奶,不到两岁就长了一个十八层的下巴,全身上下珠光宝气,光一件锦袍就得用上近万码丝绒。从三岁到五岁,他的生活就是喝、吃、睡;吃、睡、喝;睡、喝、吃。

高康大的父亲大肚量先后请来多位老师教高康大,但是他却越学越呆头笨脑。失魂落魄,口嚅舌钝。最后大肚量不得不决定让高康大远赴巴黎就学。在巴黎他大受欢迎,大家紧紧跟随他。逼得他只好上圣母堂钟楼暂避,摘取圣母堂的大钟当马铃铛,引起了全城骚动。

清真寺有宣礼塔,教区的钟楼则是教区的群体象征,那口钟楼上的钟不仅可以用来预警,还能号召集会。

休息的时候要敲钟、干活的时候要敲钟、祈祷、议事、举行洗礼和葬礼的时候也要敲钟,有雷击或者有强盗来了,钟声是乱敲的,一直到18世纪这个传统才被废止,当时有个波旁的总督,正在和私盐贩子的武装战斗,那口钟却一直不停得响,等总督打完了仗他就命人把那口钟拆下来,然后让刽子手用鞭子抽那口背信弃义的钟,结果抽一下那口钟就响一次,“duangduangduang”得响个不停。

当波莫娜和西弗勒斯跟着牧师穿行在这个深山中的修道院时,修道院的钟也在不断得响。

一路上遇到的修士都直勾勾得看着她。

她身上有带兜帽的斗篷,不过她不打算穿它。

她挽着西弗勒斯的胳膊,光明正大得在这个女人禁止踏足得地方横行。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么!”她冲着那些修士刁蛮得说道。

修士们个个吓得魂飞魄散,胸口画十字祈求保佑,就差学东方的巫师一样大喝,“这是何方来的妖孽”了。

“我们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西弗勒斯问牧师。

“来见一个人。”牧师头也不回得说道。

“他是谁?”

“一个退休的神甫。”牧师很平静得说道,语气带着一丝怅然。

两个巫师对视了一眼,没有说什么。

等他们走后,中庭里的修士们继续刚才在做的事,他们看起来,很像是一群在散步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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