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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大秦之系统骗我在仙侠世界 > 第155章 兢业,飞鸽传书(求月票,2)

木笼打开。

飞鸟就该翱翔天空,关在笼内反倒失去自由。金雕展翅翱翔,翼展足有丈许。强有力的鹰爪极其锋锐,做低空盘旋,不住鸣叫。

“肥虫,你能飞吗?”

金雕态度极其嚣张,甚至还有泡鸟屎从天而降。胖虎气的是嗷嗷叫,一蹦三尺高,偏偏奈何不得金雕。

白稷吹了个手哨,金雕丛天而降,稳稳落在白稷的左臂上。而后,他便随手给了块新鲜的鸡胸肉。便看到金雕三口两口便直接吞下,顺带还鄙视了眼胖虎。

被称呼为肥虫,这是对胖虎的侮辱!

两者属性也不同,天生就不对付。

作为百兽之王的胖虎,什么时候受过这鸟气?

真——鸟气!

白稷左臂抬起,又吹了个哨子。

淳于越比着手也想跟着学,结果喷出不少口水。

随着哨音响起,金雕腾空而起。白稷让它自己出去溜达去了,最好是再带点野味回来。这几日胖虎都饿瘦了,似乎是犯了相思病。可惜,那母老虎对它真没啥兴趣。

王翦望着金雕飞走,大半天说不出话来。左手比着ok的手势,也不知白稷是怎么吹出来。这就叫口技,没个两三年的功底吹不出来。

“国师,巨雕飞走了……”

“让金雕飞会儿。”

白稷飘飘然开口。

这种凶悍的猛禽不该在笼子里关着,就该随心所欲的在天空翱翔。能攀升至四五千米的高度,速度最快可以达到300公里以上。

从频阳到泾阳,估摸就白稷喝杯茶的功夫。

就说战鸽吧,能有金雕一半速度就算品质好的。当然,两者饲养起来的难度也完全不同。金雕可是食肉的猛禽,鸽子给把稻米喂点水就好。

“这巨……金雕飞往何处?”

“不知道。”

白稷轻飘飘开口,这次算作是个测试。超出他的极限范围后,金雕应该还能继续执行任务。白稷下的令是把猎物带回来,估计是没戏。

还是训练信鸽容易,特别是单向的话。

这两天白稷就在试着训练,其实原理非常简单。信鸽有着归巢的特性,它们能对地球磁场有着感知。就和人相似,天南地北总得落叶归根回老家。

像现在白稷在泾阳这里给苍鸽造窝,等苍鸽认巢后,便拆迁玄鸟卫将苍鸽带至咸阳。以后胖子闲着无聊想找白稷聊天,就可以写下卷书信,绑在苍鸽脚上。苍鸽归巢,本能的便会飞到泾阳府邸。

原理其实很简单,驯养起来还是麻烦的。白稷专门花了三万购买本《养鸽大全》学习,才发现养鸽也是门学问,里面也是博大精深。

至于双向养鸽的话,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从时间成本考虑的话,还不如两地各自养一窝。

……

到处打量后,王翦已是惊得目瞪口呆。

在后院能看到尚牛指挥着十几人,驱使野猪奔袭。王翦甚至怀疑自己看走了眼,这些野猪的冲撞能力可不容小觑,尖锐的獠牙足以刺穿皮制铠甲。一轮汹涌的冲击后,场面混乱无比。

还有灰狼跟在后面,在头狼的率领下汹涌如潮水,声势浩大。实力暂且不提,光说这几十只灰狼就足以引起骚乱。即便是训练有素的戎马,也会惊慌失措。

这些倒还能理解,毕竟还保持着野兽天性,可大毛就有些不讲道理了。帮着搬木头就不说了,甚至还懂得打水搬砖,兢兢业业。年度最佳员工奖,非大毛莫属。

……

入席而坐,零嘴先送上。这次送上来的是菱角糕,隶属于江南美食。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以菱角为主的糕点。菱角现在就有,称之为刺菱,不过吃的不算多。里面的菱角肉比较小,剥起来很费劲。

白稷便让禾苗带人剥出来碾碎,再辅以面粉制成了这菱角糕。吃起来的话口感软糯,带有些许甜味。还搭配上两个馒头,外加一碟小菜。菜就是菱角根炒出来的,这道菜非常下饭,小时候白稷就特喜欢吃。

菱角在乡下并不少见,在田圃水沟里头种植。等炎炎夏日的时候,满池子里全是菱角。然后就可以坐着大木盆,划进去采摘菱角。

雪姬细细品尝着菱角糕,动作很慢,没想到简单的刺菱竟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甜点。雪姬自然吃过刺菱的,基本都是直接生吃。由仆人剥好后,当做水果。刚采的又脆又甜,水分还足。

“这是何菜?”

“菱角根。”

“想不到菱角根如此烹调后竟能如此美味。”

关中这边少,当初王翦出征讨伐楚国。那边的莲藕刺棱就多,得就地采摘绿菜。像是刺棱的根茎肯定吃过,他们做法很简单,去皮炖煮,撒上盐巴即可。

王翦尝过两次,觉得味道并不好,微苦。而白稷炒的是又酸又辣,味道极佳。搭配白馒头,吃起来刚刚好,就是菜相略黑有点不太好看。

一边吃一边聊,王翦也算大概知晓。白稷驯兽,为的是未来作战用。平时也可做些农活,节约人力。老秦人穷,五户分一头耕牛便是好的。农忙之时,只得以人力背犁。这些野兽经过白稷驯化后,也可充作农用。

苍鸽用作通讯,只要距离不远苍鸽很好用。就算战马有驿站,但真要论速度也比不过苍鸽。要是相隔一千多里的话,那就不好说了。苍鸽可能会在中途歇息,还有可能遭受袭击。不光是野兽还会受天气影响,近距离的话会方便许多。

这几日白稷都派人在训鸽,让尚牛带着鸽子骑马至远处。然后再把鸟笼打开,计算它们返回的时间。效果还算不错,三四百里内都会返程。就是速度不等,有时快有时慢。

王翦闻言也是叹为观止,对白稷手段越发佩服。

“国师之意,可以飞鸽传书?”

“嗯,近距离没问题。你们若是有兴趣,也可以在频阳驯养。”

还别说,王翦还真有兴趣。他现在一天天闲的浑身难受,巴不得能到处逛逛。早些年各地奔波打仗,年老突然闲下来,他肯定受不了。

养鸽子还的确是件不错的差事,做的好对秦有大利。王翦作为统帅,自然清楚军情重要。有时候得上千里加急汇报,跑死跑废戎马都很正常。

若苍鸽真能以飞送信,那秦国岂不是发了?

像现在政令下达,从咸阳传到边陲城镇,月余功夫便算是快的。战马戎马需要喂专门的材料,成本极高,有什么损失简直能心疼的抹眼泪。

可苍鸽不同,苍鸽能吃多少稻谷?速度快,高山大川皆可飞掠,只得节约多少粮食?

“若苍鸽被射杀如何?”

“那个……多放几只不就行了?”

王翦一时语塞。

有时候考虑到军情重要,也会派遣数骑同时送阴书。同样的道理,苍鸽也行。要是怕会被射杀,一次放几百只苍鸽出去,总有能归巢的不是?

便是在一战二战时期,战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秦朝这个时期,更是大功。

王翦双手紧握,激动的是须发皆张。

“现在还处于测试阶段,大概得再过段时间。”

事情比较多,白稷也是比较头疼。

“对了,还有两样物件,你们来试试。”

王翦是不明所以,就被白稷带至后院。

……

这还是早上的事情,白稷差点给忘了。

黄马打着响鼻,身上挂着马鞍和马镫。马鞍是木质的,上面还有兽皮披着。设计成四角马鞍,以桦木制成。马镫则是以纯钢打造,锃光瓦亮,自由垂在马腹两侧。

马蹄铁可以让战马更加耐用,却无法提高骑兵的作战能力。价值最高的还是马镫,然后是马鞍。

马镫的出现彻底解放了骑兵的双手,靠着双脚就能控制平衡,双手挥舞马刀劈砍都很轻松。现在也有类似马镫的器具,主要给稚童练马用。借助脚蹬,然后能翻身上马,且只是单边的。

像现在骑马对技术要求极高,得用手抓住马背上的鬃毛,双腿还要死死夹住马腹。白稷试过次,把他颠的隔夜饭差点吐出来。

不久前白稷让鲁匠以钢打造成双边的马镫,主要是想看看能否发挥出其作用。

“这是什么马具?”

“此物名为马鞍,此为马镫。”

王翦蹙眉不解,还是不解其意。

接着,便让商季负责演示。商季作为玄鸟卫,骑术本就十分精湛。有了马镫和马鞍后,更是如虎添翼。这两日商季都在练习,效果还真不错。

对骑兵而言,最好的武器肯定不是剑。别的武器现在也没有,商季就拿长戈凑活了下。

双脚踩在马镫上,双腿一夹,战马当即杀了出去。商季双手挥舞长戈,不受丝毫影响。借助战马,冲击力极其惊人。

一个横扫,便看到颗碗口粗的柳树被一分为二。

“彩!”

王翦当即拍大腿夸赞,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白稷也同时喝彩,而后满脸笑容的挥了挥手。

“商季,我这柳树被你斩断,你可得赔钱!”

满脸兴奋的商季听到这话,险些从马背上摔下去。他这可是听白稷的意思,就想着演示下,钱不能公费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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