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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宋新帝国 第四十七章 君臣两相得

作者:摇摇-欲坠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5-04-01 03:25:02 来源:笔趣阁

面对赵光义,赵德昭脸上露出了最和煦的笑容。“三叔近日身体可好?”

赵光义拍了拍赵德昭粗壮的手臂,叹了口气。“身上日渐困顿,这病怕是好不了啊。以后这天下,还是要靠你们来管了。”

赵廷美一时之间情动,眼眶都红了。“三哥,你身体会好的,我还等着你领我去打猎呢。”

日后视为寇仇的两兄弟,如今还是兄友弟恭。

赵德昭心里有些警惕,依照赵光义的性格,怕不会轻易服输吧。

虽然现在身体不行了,但是不管是中书令,还是开封府尹,还是禁军都指挥使,他一个官职也没有辞掉。

他还在四处找寻名医,想要治好自己的虚症。

但是赵德昭从他眼底的青色血管就能知道,他的病已经无药可医。

因为钾化导致的心血管病可能还能维持,但是由此造成的肾衰竭,绝对无药可医。

鼓声突然改变了节奏,赵匡胤站在城门垛口,立即引发了下面两万多将士的礼拜。

众将士齐呼万岁,单膝跪拜,这种场面格外让人振奋。

万岁起源与刘邦,但是并没有固定为皇帝的称呼。

在宋朝之前,许多百姓的名字都还叫万岁。

不过自北宋开始,万岁成为皇帝的专称。

授旗仪式开始,众人也不再闲聊,分别站立于赵匡胤两侧,听他训话。

宋初的各方面礼仪都没有完善,所谓的军队授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皇帝亲自给军队发钱,授旗反倒在其次。

赵匡胤身着泛红盔甲,火红大氅,站在城墙垛口,显得威风凛凛。

宋朝承火德,以红为尊,正规场合,皇帝的衣服都是以红色为主色系。

以黄色为尊,那是明朝以后的事情了。

军队成军与后世的区别不大,就是两万余新兵列队,恭迎皇帝检阅。

皇帝也不会过多废话,首先讲述成军的必要,当然要有由头,要不然,这些将士根本没有归心感。

然后就是分配驻地,任命将领,让每个士兵知道自己今后将会驻扎在哪里,归谁管辖。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分钱,让每个人满意而归。

骁雄军驻地新郑,扼守东西京的门户。而雄武军驻地则是开封府的北大门封丘。

他们的安置还是比较好的,禁军现在虽然有二十万,但大部分驻地其实都不在开封府。

开封府常规驻扎兵力只有七万左右,剩下的十三万,分布在河南,河北,湖北,山东,环绕开封府四周。

他们这次也是机会好,湖南和西川都在打仗,抽调了大量的禁军出征,所以能驻扎在京郊。

赵匡胤的一声声口令被遍布广场的内侍一个个传音下去,在场的所有士兵虽然不一定能听到赵匡胤的声音,却也都能知道皇帝说了什么。

看到这一幕,赵德昭忍不住有些怀念大明的竞技场,那个竞技场可以容纳十万人,还有扩音装置,能让所有人都亲耳听见皇帝的话。

到了发钱阶段,所有军士列队领钱,而两军的指挥使身着盔甲,拎着中高层将领登上了城墙。

赵德昭这个时候也认识了谁是王继勋……从外表看,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个食人魔。

此人身高大约一米七,却魁梧之极,背宽像个门板,几乎没有脖子,壮实的像一头牛。

“拜见陛下。”以他为首的雄武军众将领一上来就玉柱倾倒,单膝跪拜。

赵匡胤笑容满面亲自上前,扶着王继勋的手臂将他扶了起来。“卿自去岁就一直在河北练兵,劳苦功高。如今新军既成,待安顿好众将士,即可回京过年,届时我与你同醉。”

王继勋道:“臣之本分,不敢言功。不过喝酒嘛,臣一定奉陪到底。”

这一幕君臣两相得让城墙上的气氛显得格外和谐,赵匡胤与诸位将领一一叙话,没有冷落任何一人。

这一点赵德昭还是很佩服的,他就是因为有很大的人格魅力,情商很高,朋友众多,最后才会有黄袍加身。

来到这个时代,赵德昭也清楚知道,所谓的黄袍加身,并不是真的龙袍,而只是黄色的军旗。

李重进他们造反,同样是把黄色的军旗往身上一披,就自命皇帝。

与两军将领一一叙话,随后君臣一道前往集英殿,赵匡胤会在那里摆宴,款待众将。

其中赵光义,赵廷美都随行,而刚到十五岁的赵德昭因为还没有实职,这种场合是不需要他去凑热闹的。

看到君臣相携而去,赵德昭才跟韩重赟使了个眼色,带着袁不让走出了宣德门。

广场上,众将士依旧还在领钱,热闹非凡。

赵德昭这个皇子,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在乎,除了迎面撞上的将士会对赵德昭行礼,大部分人依旧在大声谈笑。

这个说要去窑子快活一把,那个说窑子档次太低,要去青楼见识一番,言谈无忌。

赵德昭大踏步地走向了东宫,心里还在想着该如何纠正军队风气。

这还是乱世,不能扼杀士兵的锐气,但是绝对不能让士兵全部变成**。

这种风气的纠正,任重而道远。

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建立一支完全由自己掌控的神机营,这支神机营由勋贵子弟组成,只练火枪,形成种子队。

然后,让这支种子队在全国开花结果,重新建立一个完全不同的军队。

在冷兵器时期,军队打仗靠勇猛,但是到了热兵器时代,就要靠配合和纪律了。

采用勋贵子弟,不是因为勋贵更可靠,而是只有勋贵子弟才识字。

而且,统治阶级的责任感,目前还是值得信赖的。

进入了东宫,只见换了一身男装的裴格安就跑了过来。“二哥,我这身装扮如何?”

三个多月的时间,原本剃了近乎光头的裴格安的头发已经长了出来,不过依旧不长。

小孩子又没有发育,这个时候换上男装,还真有些雌雄难辨。

赵德昭没有回答,问道:“纸浆试验了吗?”

“还要等两天,我问你我这身衣裳如何!”

“你当然什么时候都漂亮。”赵德昭摸了一把她的小脸,回头跟袁不让说道:“都头,回屋换装,我们现在就去城北与其他兄弟汇合。”

袁不让和常福,于诠都点了点头,行礼离去。

只是他们望向裴格安的眼神,都充满了诧异。

她挽着赵德昭的手臂,一蹦一跳,对周围的人都不在乎。

可是赵德昭对她似乎很宠溺,任由她伤风败俗。

常福摇头道:“都头,这个小娘子究竟是何身份,为何二哥任由她作威作福?”

袁不让也不清楚这里面的干系,叹道:“不仅是二哥,就连官家,还容她一桌进餐,对她百依百顺。既然官家和二哥如此优待,自然有其非比寻常之处。”

于诠道:“内侍殿头佟亮平日眼高于顶,在她面前却像个应声虫。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干系,不需深究,我们只要知道,不得罪她就好。”

袁不让道:“依我之见,怕不是也要成为二哥妾侍,恭敬一些没错。”

来到中院,佟亮他们已经准备了一身骑装,一套软甲。赵德昭在佟亮的帮助下脱掉了沉重的盔甲,先换上绢丝的软甲,又穿上了骑装。

除了腰间的横刀,赵德昭的身上没有任何武器。

当然,既然要出去打猎,自然有人帮他带上弓箭。

骑装是裤装,裤裆并不大,甚至有些紧。

绢丝软甲的绢本就是最具有韧性的布料,这种绢能抵挡弓箭的箭头,胸口位置垫上铁片,也能防刀剑伤害。

穿上了轻便的马靴,赵德昭跳了跳,原地翻了两个空翻跟头,只有胸腹有铁片,一点也不影响行动。

“你回来之前,侍卫们就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快点出发吧……”

“不急,中午王继勋会留在宫中吃饭,他下午出宫,召集士兵,纵容士兵抢劫民女,最快也是下午的事。想要师出有名,就不能心急……”

裴格安不满地噘起了嘴。“谁是想要看你杀他了,我只是想要出去玩。到了这个时代,想出个门比登天还难,还不能逛街……”

赵德昭捏了一把她的小脸,笑道:“再忍一段时间,到了襄阳,任你想要干什么也没人管你。”

前院之中,一百禁军都已经穿好了骑装,将自己的马喂饱。

佟亮牵过来了一批通体黄色的高头大马,马背上还装了一个带前后鞍桥的长马鞍。“二哥,请上马。”

赵德昭的雪花骢被杀之后,一直没有配备专属马匹,实在是这个时代的马匹质量太差。

宋朝先天不足,没有大型马场,如今全国有十四万匹马,一半来自陕西,一半来自西川。

陕西的马场不大,主要靠跟定难军交易,定难军怕宋朝进攻,不肯卖好马给宋朝。

不过这个时候还是好的,如今宋朝还有十四万匹马,到了宋徽宗时期,全国的马匹不到两千匹。

赵德昭先让马匹闻了闻自己的气味,裴格安也是如此,然后赵德昭左脚上镫,身体一跨,就坐在了马鞍上。

向着裴格安伸出了手,她伸出了手,赵德昭手臂使劲一扯,她就坐在了赵德昭的怀中。

近百禁军也都纷纷上马,赵德昭大手一挥:“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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