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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这个大明太凶猛 > 第740章 天朝人都是厚道的(第一更,求订阅)

人参最早出产在中国。甚至于明末的女真的崛起也和人参贸易有着直接联系,在历史上,女真人正是靠着人参贸易,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努尔哈赤的都城贺图阿拉制造弓箭、铁器和盔甲,所用资金是用毛皮、宝石、人参等从中原和朝鲜换来的。

到满清建立后,为了保证自家的特产为旗人独占,特地下旨制定了“参票制度”,只有八旗可以领参票采参可以,但凡私自偷采的,轻则充军重则问刑。

然而,人参的价值之高,依然刺激着无数人铤而走险,前赴后继地奔往东北的山林。到后来,野山参在整个远东地区甚至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

也就是在这时候,1717 年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在加拿大发现了人参,次年成箱的西洋参跟着其他货物一起,从加拿大运往到中国,从此除了“长白参”、“高丽参”又多了一个“西洋参”。而老中医们认为,产自外国的人参性凉,而不像中国人参性温,因此甚至比长白参更加有疗效,可以治疗更多的病。

于是西洋参开始在中国大行其市。无数北美暴发户都是借助着西洋参,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成为了最早的巨富阶级。

而现在,尽管满清被赶得东奔西逃,但是大明百姓对人参的喜爱仍然不改初衷,人参的价格也是屡破新高。从东北到滨海到处都可以看到采参人的身影。可无论如何,李一德都没有想到,会在新大陆发现人参。

其实,北美大陆几乎遍布人参,在长达一个半世纪里,北美都是上百吨的向中国出口着人参。

而对苦于没有合适的商品运回本土回报股东的李一德来说,发现人参简直就是老天保佑的大好事!

几天后,李一德等人来了陈昆发现人参的地方,看着高山密林中的那一片参地——这里的人参经过几十万年的自然繁衍,早就在肥沃的北美森林腐植土地中就形成了一片片的天然参地。

看着这片参地,即便是李一德也看傻了眼,他从没想到,人参可以长这么大一片。

“小侯爷,你看,这片参地差不多了三分地大小,往南半里地,还有一片一分左右的参地,再往东……”

陈昆手指着周围的山林,激动的介绍道。

“小侯爷,这些里的人参那是一个多啊,那里是参,分明就是的草,遍地都是的草啊……”

因为过于激动的关系,陈昆的呼吸显得有些急促。

其它人大抵也都是如此,这那里草啊……分明就是长在地里的银子,要知道,在大明,那可是一两人参一两银啊!

发达了!

“快,快,把这些人参都挖了……不,”

摇摇头,李一德说道。

“陈昆,你懂人参,只挖老参,要留些种参,不能干绝户买卖。”

在东北,挖人参也是凭票采挖,为了避免人参在长白山灭绝,所以禁止采挖、收购小人参,在这里当然也应该如此。

随后,非但陈昆他们挖起了人参,就连同李一德这个堂堂的小侯爷也加入到挖参的行列。

看着挖出来的人参,李一德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次远航回本了!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除了狩猎之外,挖掘人参就成了流放犯们最重要的工作。

“我到河边取点水!”

丢了一句话,李暮就走到了河边,就在他取水的时候,感觉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的他连忙抬头东张西望着。

有人!

只见在河对岸,一个身材高大的土人在河边树林间上站着。那人脚边放着一枝长矛,长头发用皮绳扎着,古铜色的脸上涂着红色,下眼皮涂着黑色,额头涂着白色。

是个当地土人!

腰带上围着皮毛,浑身**。

他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好奇的打量着李暮。

“是红番!”

那边正在烤肉的弟兄也发现了这个土人,就在他们拿起火枪时,李暮大喊道。

“不要开枪!”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李暮也想拿枪射击,但是他看到土人展开的双手时,隐约的猜到对方或许没有敌意。

隔着河,李暮大声用土人的语言喊道:

“你是……什么人,没有恶意……我们。”

你有恶意就杀你全家!

那人也上前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他先拍着自己的胸膛。

“我、灰狼、灰狼……”

“秀才,他说什么?”

“好像是说灰狼,我也听不太懂……”

然后灰狼又取出一支人参说道。

“找这个,你们……”

灰狼所在“雾部落”一直生活在大山里,很少与外界联系,绵延数千里的洛基山脉阻挡了人类间的交流,生活在这里的许多部落,甚至从没有过联系。灰狼所在的部落主要以狩猎和采集野果为生,他们仍然停留在石器时代,数千年来,一直如此。

几天前,灰狼发现了这些外来人后,他并没有惊扰这些人,而是选择跟踪他们。接下来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惊喜之旅,外来人身上穿着从未见过的皮子,他们的斧头能轻易的砍断手臂粗的树枝,一抬手就引来了雷电……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一直跟踪着这些外来人,让他更为好奇的是,那些外来人似乎对皮毛和草药有着浓厚的兴趣,经过一番思索后,他才决定站出来,和这些外来人换东西。

“有它你。”

土人的语言排序不同汉语,尽管部落之间的语言有他们各自的不同之处,但仍然可以进行简单的沟通,按小侯爷的说法,土人的语言可能是各有各的方言。

“有我,换它……”

灰狼指着外来人腰间的斧头又指了指手里的人参和腰间的皮毛,比划道,

“交换,我们……”

尽管土人叽里呱啦的说的话,其它人听不明白,但他们还是听出了大概。

“秀才,他说的是什么?是不是不拿人参和咱们换东西?”

“对!如果没错的话,他应该是想拿人参和毛皮和咱们换斧头。”

“那咱们要换吗?”

“这可是红番。”

“红番怎么样了?咱在湖广老家时,不也和山苗换东西。”

“换,可得看怎么换,而且,这个红番和之前的红番似乎也不太一样。”

想了想,李暮说道。

“梁子,你拿几个空筐过来,”

空筐摆在河边的石头上,然后李幕一边说一边比划道。

“这个一筐,换一个斧头。”

往筐里丢了一根人参,然后在旁边放一把斧头,反复比划了几遍。灰狼点头说道。

“好。”

就是山里的草药而已。

“这个,三筐换一个。”

草药、皮毛对于灰狼来说,都是大山里最常见的东西,没有什么稀罕的,但是他却渴望得到那个能轻易砍断手臂粗树枝的斧头。他相信当他把那个斧头带回部落的时候,整个部落里都会为之惊叹。

见对方同意了自己的要求,灰狼高兴笑了起来,然后他手指着东北边不停比划着。然后又拿着人参和毛皮,指了指东北方。

“他好像说,他住在那边的大山里,他让我们等两天,两天后,他会带来着东西过来交换。”

“秀才,他真的愿意拿一筐人参换一把斧头?”

梁子有些不大敢相信,

“那一筐人生可是有小百十斤啊。”

就是白痴也不会这么换啊!

李暮笑道:

“管他那,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咱们等上两天又有何妨?”

其实在心里头,他相信这些土人肯定愿意和他交换。这里的土人们从来没有接触过铁器,就是家里的那个土人女子,第一次碰到菜刀的时候,惊讶的同时,那也是欢喜得说不出话了。

或许对于这些土人来说,铁器就像是无价之宝一样。但是人参,毛皮,不过都是大山里遍地都是的东西而已,他们当然愿意拿那些遍地都是的东西来交换眼中的宝贝。

有时候一些东西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没有。只要把这笔生意谈成了,等他回到豫章的时候,必定会受到小侯爷的奖赏,指不定到时候也就成了自由人,那时候……这里可是遍地是金的地方啊。成了自由人,发财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两天后,灰狼带来了十几个部落里的男人,他们抬来了大量的皮毛、人参。

尽管李暮会说一些土语,但会的也不多,双方叽里呱啦说道着又是各种比划。

总算是达成了共识。

双方的第一次会面非常融洽,尽管土人们只得到了几柄斧头,几柄长刀,但他们仍然显得极为兴奋。毕竟,对于处于石器时代的他们来说,这些武器无疑就是神赐的神兵利器,而对兴高彩烈的土人,自许读过圣贤书的李暮不由一阵面红耳赤,主动的拿出一件衣裳送给了灰狼,那衣裳还是旧的。而欢喜非常的灰狼直接把身上披着的熊皮送给他,有时候这土人也是非常厚道的,厚道的简直超出人们的想象。

周围的人看着这一目无不是羡慕嫉妒啊。那一张熊皮老值钱了。

下次咱也多带两件破衣裳过来。不,咱们堂堂天朝上国的人,哪能这么做生意,要带也带新衣裳,对,用新衣裳和他们换熊皮。

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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