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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里克的崛起 第1442章 格丁尼亚的三剑客

作者:重生的杨桃 分类:其他小说 更新时间:2023-11-17 23:49:40 来源:笔趣阁

双方终于因为大规模交易而建立真正的初步互信,于是那些藏匿于森林的人们开始陆续走出。

即便是五六岁的小孩也是劳动力,女人带着孩子谨慎回到村子,他们立刻得到这样的消息:“哪怕是刚割下来的麦子运到罗斯人处也能买到一把不错的斧头。”

各家庭都有这一片很大的土地,他们在此种麦种菜,耕种秋收整个家族齐上阵,而收益也是全家族分享。

要维持一个大家庭生存需要多少粮食,此事家长心里有数。

见得很多没有躲避的人们开始优秀享受交易成果,生怕好东西尽被同族买走的他们行动起来,这便扛着大镰、推车平板车直抵自家麦田继续未尽的秋收。

何止收麦,一些人急匆匆奔向荒地大肆割草。蕴含谷物的麦穗与杂草分开安置,生怕罗斯人明日离开的村民们抓紧时间将这些物资送到码头营地。

他们陆续换到了一些好东西,有的家族硬是兑换了一两头强壮驯鹿,家长高高兴兴牵着温顺的鹿回家,并将孩子放在空置的双轮手拖车上,两车串联突击拼成了四轮车,它由驯鹿拉动走在颇为平整的田垄土路是。

这个时候人们纷纷明白下血本的交易值了——因为明日这些鹿车拉的将不是小孩,而是更多的打捆含麦秸秆和枯草把。

这样一来罗斯军的粮秣供应得到铺冲,本是待命应对突发事端的战士们,也就由各军官出面、在蓝狐斯温德等人指挥下完成一桩桩买卖。

这一夜依旧热闹。

格但斯克人点燃大量篝火引起罗斯军营的紧张,在获悉他们是连夜抢收麦子也纷纷释然。

在夜幕降临后留里克拖着略显疲惫的身子撤军回营,在他看来这两天的经历简直梦幻,似乎这样的梦幻还要持续下去。

因为就在罗斯营地,一批本地年轻人齐聚在卡西米日的身边。他们都是各新晋伯爵之子侄,父辈被封爵使得他们的身份也拔高,只是所有人尚未有与之相配的功绩。

来此的尽是附近村庄的年轻人,他们得到了罗斯军给的袍子和一把钢剑,也在乐呵呵中向留里克证明了他们“至少不会从马上轻易掉下来”。他们根本不算骑兵,充其量是骑马的初学者,这其实就够了。

他们连夜被聚集起来,由卡西米日带头静候罗斯王的训话。

今夜阴霾依旧,蹊跷的是就是不下雨,据说格但斯克地方的天气总是如此。

篝火照得年轻人脸在发光,穷乡僻壤的年轻人聚集在威风凛凛的罗斯人中多数腼腆而谨慎。

留里克换了一件衣服却要特别凸显自己的黄金桂冠,很多好事看热闹的战士聚集一旁,吃着煮麦谈笑间看戏。

直接高大而年轻的留里克操持着他们皆听得懂的斯拉夫语宣讲道:“你们!都将继承你们父亲的爵位,你们都是贵族。儿子是伯爵,侄子就是男爵,你们的后裔也都是贵族。这一切都是我赏赐你们的。

你们要义无反顾得跟着我们远征,我会带着你们战胜这世间最强敌人,你们都可在法兰克掠夺到黄金、宝石,最漂亮的衣服,以及漂亮的女人。

想得到这些就必须跟着***,怂货就立刻滚蛋。但是懦夫!将失去一切爵位继承权,会被你的族人唾弃……”

跟着远征可得金银财宝,拒绝则直接社会性死亡,后者的悲惨的确是致命的。

至少搏一把可得富贵,这些年轻人哪怕仍有不情愿也必须去干了。

另一方面,新晋的格丁尼亚伯爵已经带着随从们一路狂奔回到自己的村子。

格丁尼亚村,这个时代还念做Gdo,它坐拥一个小港口,距离格但斯克有近二十公里的距离。按理说这位老汉不可能第一时间与罗斯军相遇。

伯爵瓦迪斯瓦夫来此是组织人手进购麦子的,购买的粮食以酿酒为特色产业。

相比于别的小贵族,格丁尼亚首领家族更具商业头脑,把麦子、野果混合酿造成果味麦酒,甚至是加入松子、艾草叶混酿,得到的奇妙酒液可在人口众多的格但斯克主城获利颇丰。

他的家族有着全村最大酿酒作坊,其余家族也有这方面小产业。有时南方的兄弟部族亲自来买酒,于是他再造了一座旅馆,并给偶尔来的旅行者提供酒水服务。

他巧合得待在格但斯克,这便品尝到了罗斯的葡萄酒。

殷红而甜蜜的好酒从何而来?是来自法兰克世界的拿骚吗?如果我派遣儿子们参与远征,是否可以调查那边的葡萄酒,再想办法在村子里自酿呢?

瓦迪斯瓦夫买了鹿,再配上自家的拉车小马,事发突然他带着少量进购物资,即便举着火把也沿着海岸线的土路北返。

从格丁尼亚到格但斯克有近二十公里土路,多亏这条路,他们打着火把突然回到已经静悄悄的村子。

家族里突然聒噪,三个儿子都被唤醒。

瓦迪斯瓦夫早婚,他年近半百但更显苍老,他的儿子们最大的三十岁,最小的也有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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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索克斯瓦夫(soksav)不懂老爹何以突然返回,昏暗油灯下三兄弟都睡眼惺忪。

“父亲,难道出了大事?您……看起来很高兴。我们的酒又供不应求了?”

“是大事。”于是,瓦迪斯瓦夫滔滔不绝说起这两天在格但斯克的奇幻经历……

三兄弟听得惊心动魄。“想不到,所有丹麦人的统治者突然看得起我们。”长子索克还是不解。

“还是看看这个吧!”三兄弟看到老爹不慌不忙从包裹掩饰的皮毯子里展示一把剑,拔掉剑鞘后那闪亮钢剑令人大吃一惊。

这剑最离谱得在于用力在木地板杵后剑身会弯折,卸力后立刻回弹,它的锋利也轻易砍断木板而不担心崩刃和卷曲。

“这是他们的……宝贝?是父亲你的?”

“注意!他们不是丹麦人,是罗斯人!是全有北方金发划桨人的大王。”瓦迪斯瓦夫一路想了很多,他决定冒险一把,只要成了,自己的家族可以暴发。

因为这三兄弟是自己发妻所生,可惜妻子先自己而去。瓦迪斯瓦夫的女奴摇身一变成了妻子,也给他生育了新儿子,但真正可以继承家业的还是这三兄弟。

如果派出三个儿子都意外战死怎么办?长子还有儿子,自己的大孙子会继承“格丁尼亚伯爵”。

瓦迪斯瓦夫和留里克谈及了这种极端情况,旋即得到了认证——唯有正妻所生嫡长子的嫡系后代可继承伯爵,其余后代是男爵博雅尔称号。

事发突然,但他明白只要明日罗斯人开拔他们就要途径格丁尼亚。

罗斯人竟然是守着巨大宝箱发动远征,只要把他们伺候好,本村所有的富余农副产品皆可完成倾销。

瓦迪斯瓦夫会和本村其他家族聊聊,在那之前他必须说服自己三个儿子去赌。

他开始侃侃而谈,大说特说美妙前景。

可长子索克愈发觉得蹊跷:“父亲!精明的您如何变得唯他们马首是瞻?”

“住口!现在,这是为父给你们三兄弟谋福利。格但斯克的首领已经得到罗斯王的高度信任,我们人口虽少,可是很有前途。我老了,我希望你们在北部海岸线再造一个小港口,以后咱们和罗斯人直接贸易……”

瓦迪斯瓦夫思考一个美妙途径,或许有一天格丁尼亚村会因为商业优势比格但斯克更占便宜。虽然这在三兄弟看来不切实际。

儿子们并非不敢忤逆老爹,实在是明日罗斯大军必过境,一个能让格但斯克大首领都不战而降的势力自己何德何能反对。

“让我们参与远征法兰克?罗斯人真的可信?”

“索克。你是大哥,可不要胡言乱语让你的弟弟紧张。我被封了伯爵,以后你理应继承这个。你必须跟着罗斯人前往!否则,我们家族的权势就完蛋了!”

索克斯瓦夫还是不理解,他眉头紧锁抓耳挠腮:“我愿意相信他们的强大。可是我要立刻离开妻儿去和他们走?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我又何尝不是?但是!”老父亲使劲敲打一下胸膛:“这是发财的机会。你们要去法兰克世界抢金子、抢好马、抢漂亮女人,还有去看看那边的酒。我老了,你们代表我去那边见世面。对了。明日罗斯人会给你新衣服和好剑,你们三兄弟人手一把。你们也都会骑马,罗斯人会给你们更好的战马,我要你们成为英雄!否则给你们的斯瓦夫称号就成笑话了。”

三兄弟当然是不情愿的,倘若给他们几天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想,三个聪明人自会计算利弊欣然前往。

三兄弟和他们的老爹,以及整个格丁尼亚村的民众都没时间了!

新的一天,罗斯军开拔日。

留里克本就知道格丁尼亚村位置存在一个正在发展的沙洲,它已经延伸成很长的海堤,这一点在当地首领瓦迪斯瓦夫处得到确认。

留里克中意这个男人,也很期待可以在途径格丁尼亚再对物资进行采买,而“货币”就是驯鹿。

就如罗斯军是突然抵达维斯瓦河,他们离开也极为迅速突然。

天气依旧阴霾,空气似乎变得潮湿,也许未来几天一定要下一场秋雨。

“幸亏没有下雨,是时候从这里离开了。”大清早,留里克以凉水猛激脸迅速清醒,接着召集战士们吃完饭后立刻撤灶离开。

铁锅用海水洗一把就得了,它们陆续扔到划桨长船,战士抛弃绝大部分搭帐篷的木梁,留下核心的与布匹打捆后扔到长船,为避免靴子湿,他们沙滩赤足将船推到海里后陆续爬上船,划着大桨离去。

海波上大船闻讯起锚,再逆北风向北偏东前进,后续长船紧随其后,以此绕过那发展一半的沙洲,准备进入西波美拉尼亚海岸线西进。

与此同时,罗斯骑兵与依旧庞大的鹿群沿着海岸线的防风林北上。

他们突然离开一如其突然来,这就是罗斯式的傲慢,当他们离开,一批格但斯克居民进抵罗斯旧营,以求在这里找些还可用的东西,还别说,有的人真捡到了丢失的小刀和手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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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这些村民就要和依旧驻扎于此的伯恩霍尔姆伯爵谈笑了。但双方的关系经过三天的奇幻经历已经变得极为和谐,歇渔的人们终于可以大胆得和占据港口的那些金发男人共同开发格但斯克港了。

驯鹿驮着大量草料和粮食,于是骑兵队再在海岸线进军就不必留心荒地突击放牧做补给,留里克估计自己只要不无端逗留,很快即可开始奥德河渡河行动。

尤其是未来进军依旧是在卡舒本一族的地盘前进,那位卡西米日摇身一变就成了全军最佳向导。

留里克无意在格丁尼亚逗留,他与瓦迪斯瓦夫约好了,抵达目的地立刻做交换。“也许交易速度之快如同我去超市买一瓶可乐。”骑在马上的留里克默默幻想着,因为他相信那些相对其他村子重商的人们无利不起早。

于是,浩浩荡荡的骑兵队在抵达格丁尼亚村前就已经与当地人相遇,以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形容他们毫不为过。

当长子索克真正看到了罗斯军强大军势,所有的猜忌都化作了崇拜。

索克以及两个弟弟就站在父亲面前。

“父亲,我错了。罗斯人强大不可敌,看来我应该跟着他们走。”

瓦迪斯瓦夫舒服得长处一口气,又看一眼三个儿子:“一会儿见到罗斯王向他单膝跪地行礼,接着立刻跟上他们的队伍。为父我……会目送你们离开。”

“遵命。”索克代弟弟们回复。

更多的村民连夜把准备好的麦子、草料、奶制品、蜂蜜、木桶封装的麦酒摆在土路一侧。

能立刻把富余物资倾销的机会仅是这个上午,各家族连夜被揪起来开会,他们带着起床气与会,归来又变得兴奋癫狂。

围在土路两侧的人们多数有着黑眼圈,他们在兴奋中折腾一宿,把物资搬到这里弄得大家很疲惫。可想到可以换到一些强力使役大畜和一批实用铁器,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留里克来了,他看到了所谓的格丁尼亚村:“这规模,也许它有五百人?”

菲斯克随口道:“他们村民应该都在这里,人数并不多。”

“但瓦迪斯瓦夫这个男人在当地绝对有权势,他昨夜跑归来,一夜时间全村都在和我们做生意。”

“这都是大王的威严使得他们臣服呀。”菲斯克嬉笑恭维道。

“你呀,什么时候会说这种漂亮话了?我喜欢。”

要在人群中认出留里克很简单,他刻意亮出金色马尾,凸显他的黄金桂冠,服装最华丽,连马头都做了一番修饰。

瓦迪斯瓦夫带三个儿子、全家族老幼站在路前,一声令下全体单膝跪地。

各家族观之也都纷纷跪下,他们毫无心理芥蒂,只因获悉只要把罗斯王哄好了大家都能得到更多利益。

“哈哈哈!你们都是忠诚的人!都值得罗斯的保护!都起来吧”

话是斯拉夫语说的,平凡的村民大吃一惊,不禁想着这个金发的北方男人是否有着卡舒本血统,是否本来就是大家的亲戚。

瓦迪斯瓦夫高高兴兴昂首看着一脸笑意的罗斯王,他立即介绍自己的三个儿子,继续标榜自己的忠诚。“我的三个儿子交给大王,他们头脑精明的,也有力量,他们都会骑马,我想大王可以得到三位聪明的战士。”

“竟然拿出三个儿子?你可真是下了血本。”留里克再瞟一眼那三人,观其身形每一个的确都较为强壮,就是人人都低于罗斯战士平均身高。“也好,我收下他们,还有你准备的物资。”

留里克旋即闻讯了这三人的名字,无出其右对其中的老大格外上心。

“索克斯瓦夫?很好。但你现在还不该用斯瓦夫标榜。”留里克近几天已经习惯了,这地方的阿猫阿狗都在用“斯瓦夫”做自称,而真英雄必然凤毛麟角。“你会战斗吗?你……杀过什么大型野兽吗。”

“我用矛戳死过花豹和狼。”索克如实回答。

“杀过人吗?”

“这……”索克吃了一惊:“这倒没有。”

“但你至少不怕鲜血。敌人如狼如豹,但愿你在战场上依旧有这样的勇气。来吧!带上你的两个弟弟加入我。记住,你是未来的格丁尼亚伯爵。”

三兄弟得了三把钢剑,留里克很愿意戏称他们是“三剑客”。事实证明他们真的会骑马,换上罗斯战袍的确与其他战士姿态极为相似,虽然他们不懂骑马作战。

于是本村人所有商品瞬间清空,他们也高高兴兴牵走十头鹿。罗斯军如此补充了一批卖酒,这实在是重要而特殊的补给。

浩荡罗斯军略过格丁尼亚,继续沿着海岸线奔向北方海岸,瓦迪斯瓦夫看着自己的儿子与军队消失不见,带着期待与难以割舍的不安回家了。“但愿,我的豪赌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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