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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 146.落基山里的神秘部落(加更4/4)

作者:全金属弹壳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3-04-20 14:35:34 来源: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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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兄弟之间感情其实很深厚,只是两人观念不一样,大休斯认为弟弟应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来做,或者说帮他一起开便利店,但小休斯讨厌这种万变不离其宗的生活模式,坚决不愿意接受他的建议。

秦时鸥不矫情,痛快的收下了参,说道:“好吧,那我不客气了,我估计你在这次生意也不会少赚,这些可都是好参,能卖出高价格。”

小休斯无奈的耸耸肩,道:“资金不够,我们只收下了四十支参,所以也赚不了多少钱。”

“是什么价格?”秦时鸥问道。

“大小不一样,价格不一样,这四十支要七千块,那个采参人是落基山一个部落的头人,他们部落参不少,我们打算先卖了这四十支,等资金回笼,和他们合作,让他们专门给我们供应花旗参。”

秦时鸥想了一下,问道:“那个部落,挺大的吗?他们手里还有多少参?”

“哈,确实很大,不过他们挺封闭的,一般很少下山去做生意,我的哥们是驴友,巧合之下才认识了他们的头人。他们部落里的参,至少还有两千支!”

秦时鸥说道:“如果那些参的质量都像这两支一样好。那这是个可以合作的好生意,你们缺乏资金是吗?我给你投资一点怎么样,我能出二十万。”

小休斯一下子精神大振。道:“真的吗?”

秦时鸥笑道:“当然是真的,我觉得你可以在镇山开一个山货商店,镇子快要开发出旅游了,我敢打赌,你从那个部落收集到的东西,肯定很受欢迎。”

小休斯站起来快速的绕了两圈,道:“那我得做一个计划。不过你说的二十万……”

“告诉我卡号,随时打给你。”秦时鸥痛快的说道。

小休斯又问道:“那我们怎么算股份?”

这是个大问题,秦时鸥不太在意。说道:“我建议是五五分成,我不管你们是多少人,我这边能得到一半就可以。”

小休斯笑了起来,秦时鸥这个提议算是很大方了。因为他能投资的二十万启动资金。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笔巨资。

秦时鸥把奥尔巴赫叫了回来,老头正在菜田里锄草呢,海神能量这两天对他的体质改善是立竿见影的,他的喷射呕吐、清晨头痛等症状都得到了改善,晚上也能睡好了,精神状态比前些日子好了很多。

奥尔巴赫设定了一份很专业的投资-分销合作合同,秦时鸥和小休斯签名,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等小休斯离开。秦时鸥和尼尔森收拾东西,准备上山了。

沙克和海怪要打理渔场。所以不能走开,秦时鸥做了甩手掌柜,带上伊沃森和尼尔森就足够了。

伊沃森力大无穷,上山不能开车,他是最好的运输车,尼尔森做向导和保镖,有这两人就足够了。

毛伟龙见他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说道:“真搞不懂你,我看你搞这个渔场好像很不上心啊,不过你小子上次卖古董应该赚了不少钱,你搞渔场是玩的?”

秦时鸥笑道:“当然不是,这个渔场我是认真打理的,只是你不懂而已,我要做的不是去巡视和查看鱼情,我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

其实,海神意识最大的作用是去海里打捞沉船,只要捞上几艘载满黄金珠宝的沉船,那他这一辈子就可以随意挥霍了。

但秦时鸥从来不做这个打算,在他的计划里,他最重要的是打理好渔场,其次才是海底探宝。

因为这些日子他发现,在广袤无垠的海洋中找到沉船是很难的事,和大海捞针区别不大,而在这些沉船中遇到装载有金银珠宝的船,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控制海鱼在海底寻找沉船,是一件很枯燥无味的事情,秦时鸥才不喜欢做这种事,建设渔场更有意思,再说,他心里有一个野心,那就是控制整个加拿大海产供应!

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那才是真正的日进斗金,海底沉船也比不了卖海产赚钱快。

民以食为天,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秦时鸥让尼尔森去采购了这次登山野营的装备,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大功率对讲机,辐射范围达到两公里半,防止人走散了。

每个人都武装到了牙齿,身上穿着速干运动衣、防刮蹭裤子,脚上是登山鞋、头上是遮阳帽,手套、护膝和护肘都带上了,全是骆驼品牌的精品。

另外,尼尔森还准备了防雨帐篷、地垫、睡袋、头灯、手电、生火用品等等。

这些东西收拾起来都交给了伊沃森,这家伙后面一个包手里一个包,加起来得有一百公斤,一般人早压垮了,伊沃森根本不在乎。

秦时鸥背着一个军刀登山包,里面有充电器、洗漱用品、水瓶水杯、卫生用品、急救药品、防水袋和垃圾袋。

垃圾袋是加拿大登山人必备物品,这里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山上没有护林员和清洁工啥的,垃圾都是自己处理。

他身上的背包是第二重的,除了这些生活用品,他的腰包里还有手步枪的弹药之类。

尼尔森的背包里主要是弹药,食物则交给了毛伟龙来负责,一些大米和压缩饼干、速食品之类,算是最轻的。

一行人全副武装,尼尔森带上了sig、秦时鸥是背着ar15、挂着沙鹰和格洛克,毛伟龙则是雷明顿m870加上92式手枪的组合。

看到秦时鸥这里有92,他是高兴坏了,因为父亲的缘故,这枪他玩的最多,也是最熟悉的,都能快速拆装。

准备出发的时候,秦时鸥带上了虎子和豹子,两个小家伙长得很快,已经是半大拉布拉多了,机灵又警惕,上山绝对是个好手。

他本来不想带熊大,结果出门之后,熊大就抱住了他的腿,秦时鸥哈哈笑,道:“我们是要上山,你去吗?很累,还会遇到狼和野猪,说不定还有大熊,你不怕吗?”

在山上,大熊是小熊最大敌人,公熊喜欢杀死小熊来逼迫母熊再度与它们交配。

秦时鸥指着渔场东北方的坎巴尔山,熊大眨巴眨巴黑黝黝的小眼睛,然后果断抱紧了秦时鸥的腿,不让他走。

准备出海的沙克笑道:“boss,带上熊大吧,它进了山是个好手,毕竟那里是它们种族的地盘。”

“熊大太小,我怕有危险照顾不到它。”秦时鸥解释道。

沙克道:“不一定是谁照顾谁,棕熊的嗅觉比猎犬都要灵敏,而且本身散发出的气味对野兽有震慑作用,所以它在山里是能给你帮忙的。”

听沙克这么说,秦时鸥就点点头,牵上熊大带头向渔场丛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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