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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万万岁 3、快跑!李想快跑!(1)

作者:剑沉黄海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2-09-26 14:08:01 来源:笔趣阁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妈喜欢把我洗的白白净净,丢在床上翻来滚去,让我一度以为自己和床头的诸多小猪娃娃是一个系列。

但是我妈在做饭的时候会把我绑在背上,跟着音乐动次打次,这让我区分了自己和床头小猪的区别她可从来不会背着床头小猪动次打次。

这个神奇的女人好像从来不知疲倦,白天背着我抖,晚上还要背着我去广场上抖。

周末的时候,她可以这样背着我抖一整天,完全不顾我的感受。

每一次遭遇这样的非小宝宝待遇,我只能一边用万般无奈的眼神看着她的后脑勺,一边嘴里吐泡泡,把肚子里刚喝下的奶水吐出来。

我屡次差点被我妈的动次打次折腾死,直到吐奶吐到她的脖子上,她才会惊醒,把我摊在地上,让一只白色小奶狗照看我,然后她继续跳。

我仰望天上飞过的飞机,非常珍惜这种难得的平静时刻,如果身边的小奶狗不热情洋溢地舔我的脸,我的心情会更好点。

不要多久,我妈会继续把我绑在背上,或者抱在怀里,或者让其他阿姨们轮流抱,一边抱一边跳广场舞,嘻嘻哈哈,乐此不疲。

真是难以理解这些女人!

5岁的时候,医生对我妈说,死不了,平时要多运动,否则肌肉会萎缩。

我才知道,这大概就是我妈不停地抖我、翻我、滚我、举我,甚至揍我的原因。

当然,也不排除她确实乐在其中的可能性。

因为经常运动,我没有死掉。

因为经常运动,我妈,这个29岁的小寡妇,活的有滋有味,身材越来越好,跳广场舞的阿姨们羡慕嫉妒,她也得意洋洋。

生命在于折腾,这句话真是无比正确。

18岁那年,我的病情恶化。

医生说,这孩子是渐冻症,到年底如果脖子还能动,那就是老天放过他。

我妈对我说,得想个办法,让你动起来。

我说,我的妈哟,我不想要老天放过我,我只想要你放过我。

我那么小就动次打次,现在我18岁,肯定要遭遇更狠的。我好害怕。

我妈摸摸我的脑袋,亲切地说,你得叫我姐姐,快,叫小姐姐。

我没叫小姐姐,被她下了黑手。

她在一道斜坡上松开手,我坐着轮椅往下飞驰,耳边风声呼啸,吓得哇哇大叫。

她追在我身后,欢快地大喊,快跑~李想!快跑~

快跑什么啊~我实在跑不了!

我这双萎缩成一丢丢的腿,支撑不住我的身体,哪怕一秒!

18年来从没给我争气!

是不是有飞起来的感觉?我妈追上来,气喘吁吁地问,这回肾上腺素分泌了很多吧。

飞个鸟的感觉!我特么的已经吓傻啦!尿要飙出来了!

戴圆框墨镜的邻居大爷遛鸟回来,我和他的那只黑色八哥对视。我想我懂它,它应该也懂了我,我们都失去了自由~它被困在笼子里,我被困在轮椅上。

大爷用黑布遮住鸟笼子,优哉游哉地走了。

我也被我妈拖着轮椅又往斜坡上爬。

我快吓死了!赶紧对我妈说,小姐姐,要不你再找个男人,生个健康的小孩子玩怎么样?我不想和你玩了,太累了!我宁愿早点死。

她说,你以为我不想吗?但是我得为你爸守寡!

我没能死成!既没有在溜坡时摔死吓死,也没在自我了断时成功做了自己。

把自己弄死的念头在我脑海里徘徊了好多年,付诸过多次行动,但每次都以闹剧和喜剧结尾,事后被我妈嘲笑一番,这让我十分伤心,一个人连想死都做不到,真不知道这人还能干什么。

十几次、几十次后,我终于放弃,不想死了,太伤尊严!尽管我的尊严已经褪到了脚踝处。

还是顺其自然吧。

顺其自然的结果,就是我一直活到了25岁。那年我大学毕业。

别人都是22岁毕业,同班同学中有18岁就毕业的。

他们真是天才,我显然不是。我是班上年纪最大的,那个18岁的天才小姑娘叫我大叔。

我妈说我就是天才,因为我25年都是在轮椅和病床上度过的。

我能考上大学,并且顺利毕业,多亏了我妈。

我觉得,陪读的她完全可以自己考上大学,她才是那个了不起的人,18岁的天才小妹妹也比不上她这个50岁的大妈。

我找了份工作。体力活干不了,只能干点轻松的,凭借从小在音乐中耳濡目染,我给人做编曲。

第一首编的是动次打次的广场舞曲,这来自于儿时的深刻记忆。我在编曲的过程中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于是就弄出了这样一首嗨歌。

我差点被开除。

老板说没想到我个残疾人内心这么奔放,看在我是残疾人的份上,再试试。于是我开始了一周的实习期。

实习了两天,我妈来接我回家。

前一天晚上,我睡下后就没再起来。

好啦,我刚大学毕业,刚想大显身手,刚想让所有人见识见识我这个残疾人内心的奔放,这下宣告夭折了吧。

那天清晨睡醒后,我不仅脚动不了,我的身体、我的脖子也动不了。

我想到18岁时医生说的,如果我的脖子还能动,我就还能活。反之就是,如果我的脖子不能动,我就活不下去了。

显然,我要活不下去了。

我能活到25岁已经是奇迹,每天以赴死的心态过日子,所以心态保持的还好。

按理说,以我这种“躺尸”的状态,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直到尸体发臭臭晕房东,否则是不会被人发现的。

幸好我养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和我1岁时喜欢舔我脸蛋的那只小奶狗一样聪明。

它们一只叫师师,一只叫窦窦,从小被我妈训练如何帮助主人求救。

窦窦曾经救过我好多次,但它没法救自己,一次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

现在师师也奋战在救我的最前线,希望它将来能有善终,但我等不到给它送终的那天。

我爱它们。它们是我灰暗人生中少有的几缕温暖。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两只小狗来生肯定能投胎做人。

师师对着电话汪了三长一短五长,总共九声,然后我妈来了。

ps:为了让你们读的顺畅,今天两章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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