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住处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楼下,有一个人在晃悠,那个人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沈洁。
沈洁也看到了他,转身就想跑,却不想,那个人三窜两窜就到了沈洁的跟前:“跑,你跑什么?”
那个人到了跟前,虽然骨瘦如柴,可力气还是有一点的,男人看起来五十来岁的样子,高高瘦瘦,浓眉大眼,样子还好,就是太瘦了,脸上的颧骨都看得到。
“你还来干什么?”沈洁愤怒的看着男人:“我告诉你,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了!”
“不是吧!我听人说,你现在跟一个医生在好上了,这个医生为了你,离了婚,你们还有了孩子了!”
沈洁冷哼了一声:“你的消息倒灵通!”
“你也不看看你爸我是干什么的?”
“我没有你这爸!”沈洁说着,屈辱的泪水顺着脸颊落下,本来,她有着大好的人生,曾经,开着雷克萨斯的男人追她,当时两个人都快在一起了,可是,男人的爸妈听说沈洁的爸爸是个赌徒,还欠下巨额高利贷的时候,他们逼着儿子跟沈洁分手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沈洁觉得,自己的人生完全不由自己做主了。
“你这孩子,过了这么久了,还气你爸呀!爸知道你是心疼我的,你想想,我养活你这么多年,也不容易,你总得报答我吧!”
“报答?我欠你的,老早就还清了!”
“父女债,一辈子都还不清的,除非我死了,你不会咒你爸我死吧!”
沈洁咬牙切齿:“我恨不得你死!”
他听女儿这么咒他,他也不生气,却伸出了手,要钱。
沈洁的眼中,挤落了一滴泪水:“没有!”
“没有?我又要的不多,那医生,有房有车,怎么可能没钱,我又不多要,两万块,应应急!你不想你爸我缺胳膊少腿的吗?”
“你就是被人砍死了,我也不会再管了!”
“丫头,没你这样的!”
“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上次跟你说过,那次是最后一次,你女儿不是小姐,不会为了你再去卖了!”
听女儿这儿说,男人的眼神黯淡下来,慢慢的蹲在地上,痛苦非常,居然抽搭起来:“爸知道,爸知道对不起你,可是,我,我没有办法,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这手!”说着,他站了起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来一把明晃晃的刀,把手放在一旁的墙上:“我剁了他算了!”
沈洁冷笑着,冷冷的盯着他,他放在墙上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小拇指从中间齐刷刷的断了,是被人砍断的。
“丫头!你,你就忍心看着爸!”
“剁下去,剁下去看你还怎么抓牌?”
刀子落地了,他始终没有勇气剁下去。
沈洁冷哼一声,转身朝楼上走去,这样的伎俩,他使过不止一次了。
“啊!”身后一声惨叫。
沈洁的心,痛了一下,回头,只见爸的手血淋淋的,父女连心,她转身跑了过去,看到爸的手,血淋淋的,好在指头还在,沈洁赶忙去扶,他闪避开来,沈洁觉察到了什么,过去,捡起了地上的刀子,放在嘴边,闻了闻,是血,只不过,不是人血,做护士她,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了?
“你又骗我!”沈洁怒不可揭。
“丫头,你真不管我了!”
“你死了都跟我不相干了!”沈洁累了,她知道,这是个无底洞。
“好,你不管我,我找你男人去!”
“尽管去找吧!看他会不会同情你!”沈洁头也不回,上楼去了。
陈宇本来约了钟丽喝酒,钟丽临时有客人,去不了,他就找个地方,猛灌了一顿。
自从上次跟钟丽相识之后,两个人就成了酒友,无话不谈。
可惜,钟丽自从进了她妈妈公司之后,忙得不可开交,不像他,大闲人一个。
跟沈洁在医院里相遇之后,他的心里老大不痛快,他的内心是恨沈洁,恨她欺骗自己的感情,同时,内心也是痛苦的,想想当初那个害得自己妻离子散的女人,也是自己喜欢过的女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他看不出来有任何假的痕迹,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沈洁就是个天才的演员。
他觉得,沈洁对自己有爱,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正因为有爱,才会痛苦!
为什么偏偏是她?
她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是苏峰的情人吗?如果是情人,苏峰为什么让自己的情人去做这种事情?如果真是这样,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了。如果是情人,那沈洁爱苏峰吗?她又为什么会答应苏峰去演这场戏呢?为了钱吗?
不,不,沈洁应该不是那样的女人,跟他在一起这么久,她从来没有主动要过什么?
陈宇不知道沈洁是不稀罕自己的这点小钱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可陈宇的心告诉他,沈洁一定有难言之隐。
是什么?他不知道,他也不想去知道了,就算他知道了,又能怎么样?这个女人还是害得自己妻离子散了。
端起酒瓶,一口闷,他喜欢这样喝酒,喜欢感受那快窒息的感觉,他有时候会这么想,如果,就这么死去了,会不会痛苦少一点!
等到很晚,钟丽也没有来,他自己醉汹汹的离开了。
车子没敢开,最近查酒驾查的厉害,谁知道那个路口,就有人□□叔叔等着恭候,那场面,陈宇见到过,二三十个□□,站在他下坡的路段,等你发现□□,想掉头都来不及。那些□□,看到有逃离迹象的,兴奋的一拥而过,五六个□□,抓着那个醉驾者,其中一个司机,还快速的抢下车钥匙,可算逮着一个了。
这一幕,是陈宇亲眼所见,那天,陈宇没喝酒,见过了这个场面之后,陈宇再也不敢喝了酒还开车了。
果然,今天又在查酒驾,而且就在陈宇家门口不远处的那座桥下,陈宇坐在出租车里,眼睁睁的看着有几辆车是他们小区的好车,这些车牌,对陈宇来说太熟悉了,每天在小区里晃荡的时候,他总是要对这几辆跑车行注目礼,他喜欢车,更喜欢好车,可惜,买不起,只能看看,过过眼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