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是个勤快的姑娘,来酒店没几天,领班袁洁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更有很多男服务员,对文秀示好,文秀都是害羞的拒绝了,她不能胡来,她是有了婆家的人了,更何况,宋艺是她一见面就喜欢上了的。换上了工作制服的的文秀,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有些美丽,是如何也掩饰不住的,白皙的脸庞,长长的睫毛,袁洁半开玩笑的说,换上时装,一点也不比城里的白领差。文秀性格好,脾气好,人又漂亮,还勤快,自然招惹了不少的狂蜂浪蝶,这些,指的当然不是那些男服务员们,他们是真喜欢文秀,而所说的那些狂蜂浪蝶的是几个好色高管,还有,一些这里的常客,要不是领班护着,他们老早对文秀动手动脚了,袁洁是个三十多岁的厉害女人,他老公在市政府上班,有点权利,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在领班的位子上才会屹立不倒,相比其他的领班,就连几位高管,都要让着她几分,有人说,袁洁可能很快就要提副经理了。袁洁喜欢文秀,把文秀当成小妹妹一样,她实在是眼看着太多的女孩被那些禽兽欺负了,无论如何,她也要好好的保护这朵嫩花,谁叫她看到文秀的第一眼,就一见如故呢?
文秀从张文浩那里知道了宋艺在什么地方干活,这天,她休班,特意带了一些吃的过来看宋艺。
她来的时候,宋艺正窝在墙根下,一边抽着烟,一边眯着眼睛看搬运工们干活。对于宋艺来说,他一天当中最惬意的就是这个时候,看着别人干活,自己不用干,还能抽烟,这是怎样的一种自在。
突然,搬运工都停下了,朝着宋艺看了过来,宋艺用手指指他们:“小的们,怎么停下来了?大爷一分钟不盯着你们都不行!”宋艺跟这些搬运工,平时习惯了开这种玩笑。
搬运工还是不干活,朝着他这边眼睛直勾勾的看着。
宋艺觉察出了异样,赶忙回头看了过来,只见自己的身后,正站着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女式衬衫,下身套一条黑色短裙,一双肉色的丝袜,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这女孩,看着眼熟,宋艺正在辨认,只听着那女孩甜甜的叫了声:“宋艺哥!”
宋艺一拍脑袋,记起来了,文秀,她果真是文秀。
这个女孩子,确实是文秀,今天出来之前,跟袁洁打了招呼,袁洁知道她去见男朋友,上下打量了一下文秀,直摇头:“你这个样子不行,这样吧!我的衣柜里,正好有一套衣服,你穿穿看,你的尺码,应该跟我差不多!”
在更衣室里,袁洁惊叹的看着这个来自乡下的姑娘,三围是那种让人嫉妒艳羡,尤其是胸围和臀围,前凸后翘的,袁洁啧啧:“我要是个男人,我肯定爱死你!”
这个乡下女孩,还不明白什么叫做性感,可袁洁却很懂得欣赏她的美丽,想想这样的好身材,一直躲在严实的画布衣服下面,实在是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