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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神 第21章 偷袭是没有前途的

作者:浙东匹夫 分类:现代都市 更新时间:2022-09-26 13:07:56 来源:笔趣阁

冯见雄虽然喷了徐明个不长进的东西,但对方借他笔记本电脑,他还是赏光收用了。

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

他教训那也是为徐明好。那货本质上没什么人品污点,就是渣宅了点儿,以至于精虫上脑会惹祸,属于可以挽救的对象。

整个周末,除了抽出半天时间和虞美琴、史妮可等人讨论下周的比赛战术之外,剩下的时候他都拿着徐明的笔记本码字整材料,把准备拿给刘教授的东西弄好。

刚来这个世界时,跟数科院的那场比赛,冯见雄并不是不想提前准备。只是被翁得臣甩锅了,才不得不临阵磨枪。

但大多数辩论赛,还是要靠预则立不预则废的。

这不仅是一个辩手的职业素养,更是未来作为一名大律师该有的职业素养。

那种上场前什么都不干、然后临场灵光一闪、诈出点什么惊喜收获的装逼打脸桥段,只能出现在港片里或者《律政俏佳人》之类的美剧里,完全是法盲编剧们为了装逼节奏的需要。

现实世界中,每一个官司的控辩双方在开庭之前,根据《刑事/民事诉讼法》,哪都是要先交换证据的。

每一方会提交哪些论据,对方都是提前知道的。然后开庭时只是供双方交叉质证、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和效力。

真跟港片或者美剧那样,庭上临时提出一个新证据,下场只能是被法官裁定为不予接受——因为这没给对方留搜集针对性证据的时间,属于证据突袭。

哪怕提出新证据一方有正当理由,证明这个新证据的搜集工作确实有客观困难、以至于无法在证据交换截止日之前拿到。那其下场也绝不会是和港片那样、法官直接根据这个新证据作出对提出新证据一方有利的判决。

法官只会宣布:休庭,择期再审,给对方留出搜集针对该新证据的反证的时间,确保双方公平。

所以,偷袭这种招数,在法律界和辩论姐,都是永远成不了大事的。

作为一个要登上巅峰的男人,从头就要培养起“哪怕我告诉你我要说些啥,你照样辩不过我”的硬气。

……

冯见雄和虞美琴,都是一开始就很清楚这一点的,所以他们很重视排练。

周日的午餐,照例是虞大小姐请的。

她在校内的美食吧找了个喝咖啡的卡座,点了四份咖喱猪排盖浇简餐。

正餐吃完后,又要了四份可以续杯的奶茶和咖啡、还有几个浇了冰淇淋的华夫饼和巴菲,一副准备坐上一下午的架势。

这番款待,可算是让因为留校讨论辩题而耽误了周末回家带饭菜的史妮可、打消了内心的郁闷。

看那小吃货的架势,完全是准备“周日蹭炮姐一顿好的,周一就不用吃饭了”。

冯见雄看在眼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暗暗叹息。他很了解穷苦人家单亲孩子的不易。

虞美琴也心思细腻,等吃货妹喝过奶茶顺了气,才拿出讲义,缓缓进入正题:

“免费策略对于互联网文化传播和创新的利弊。这个题目,你们觉得新传院会从哪个方向主攻?”

虞美琴提的问题,冯见雄前天复印给大家的笔记中,也有讲解到过。史妮可很快意识到这是在问他们每个人消化笔记之后的个人心得。

她吃人的嘴短,先积极的抛砖引玉:

“炮姐,我昨天看了冯同学的笔记,觉得这个题目也算不上对新传院有利。免费策略,最多是便于互联网内容更快的传播扩散。

但是要谈对‘创新’的影响,肯定是不利的——这点上我们完全可以把目前市面上常用的‘盗版不利于内容产业的繁荣’观点、论据略微嫁接一下,描述一番‘因为不要钱,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投入创作’的行业前景,然后就轻松把新传院驳倒。

我估计最后的局面,肯定是新传院揪着‘免费有利于传播扩散’这个点进攻,而我们抓住‘免费不利于内容创新繁荣’这个点反击。各打各的,很难形成针锋相对的对抗。”

虞美琴微微点头以示鼓励,却没有立刻点评,而是示意其他队员也发表一下看法:“陈思聪,你怎么看?”

她不想限制住大家的思路。辩论赛的准备,最开始还是集思广益的好。内部有不同意见,才能预热对抗得更充分。

一直打算打酱油的陈思聪,被点名了也只能没话找话:

“啊?我的看法和史同学差不多。这场比赛估计会比较沉闷,各打各的。最后只能跟‘计算技术得分决定胜负’的拳击赛一样,看谁拿到的印象分更多了。要想和上一场那样直接在对方的主攻方向上,当面反击对手,恐怕不现实。”

虞美琴听了大家的观点,眉宇之间微微有些忧色,但旋即就隐去了。

看来大家都有些轻敌,不过现在就提前暴露出来,也未尝不是好事。

冯见雄见状,也不等虞美琴点他名了,直接开口反驳:

“我说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吧——我觉得,如果像陈思聪或者妮可这样想,恐怕在我们自认为必胜的‘不利于创新’这个角度上,也会吃大亏的。新传院的人肯花影响力去左右组委会命题,可见这个题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准备这场比赛的时间说不定也比我们多两天……”

史妮可有些摸不着头脑,插话道:“诶?可是……是你在笔记里写了,‘传播’这个角度新传院略占优、‘创新’这个角度我们占优的呀。”

冯见雄并不以为忤,继续循循善诱地启发着队友:“我是这么说过没错,但略占优不代表对方就毫无还手之力。轻敌的话,依然是要吃大亏的。

这样吧,我举个例子好了。就拿文学创作领域来说,大家都知道,2000年之后,国内刚刚出现网络上那些自由开放的散文、小说的时候,作品都是自由分享,不收费的。两年多之前,国内有些文学类网站开始小说收费了。去年连网游界的巨头、盛达网络的陈天乔都注资入股进场了。

可是你们觉得,网络小说领域,在收费之前和收费之后,究竟是哪段时间更加百花齐放呢?、”

“网上的小说这些收费之后,创作内容不是应该越来越丰富的么?肯定是有利于创新的啊。”史妮可照着自己的常识回答,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自信。

或许是因为她这几天自己都不自觉地形成了一种对冯见雄的盲目信任吧。

似乎只要冯见雄觉得有问题的观点,那就一定是有问题的。

“你太不了解网络文学了,”冯见雄“怜悯地”摇摇头,“事实上我可以告诉你,现在的人回看四五年前国内网络文学刚刚诞生那几年时的行业情况,大多都会说一句‘当年那真叫百花齐放,现在剩下的都特么套路文’。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目前就处在网络文学最黑暗的时代,实际上再过五年,那个时候的人回看现在,也会说‘05年的时候真是百花齐放,看看现在10年,都是些什么狗S,爽是爽了,毫无深度千篇一律’。到15年、20年……我今天就把话撂这儿了:每个时代的人回看往昔,都是这样的。”

“为……为什么?”史妮可有些茫然,直接问了为什么。

幸好,一直很冷静的虞美琴打断了她的失误:“你应该先问‘是吗’,然后再问为什么。”

任何不问有没有,直接问为什么的做派,据说在逼乎上都会被称为耍流氓。

冯见雄早就料到虞美琴会这么严谨:

“不信?那也好证明,你们可以去网上的相关论坛翻翻。几年前猪的大地论坛上可没那么多怨气冲天的喷子和扑街——对了,我让你们查的这些数据还可以摘录下来,作为论据,如果辩论的时候新传院那边真的像我这样举这方面的例子驳斥,说收费不一定带来内容的繁荣,你们可要想好对策。”

史妮可赶紧拿出笔记本记下这些要点。

虞美琴则是翻出她的笔记本电脑,插上联通的CDMA无线数据卡,就地上网翻论坛。

史妮可写完,也凑上去看了几眼,发现查资料需要一些时间,她便很信赖地追问:“在结果出来之前,你能说一下‘如果真相真的如你所说,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吗?”

冯见雄瞥了一眼虞美琴,见美女队长这次没阻止他“耍流氓”,才智珠在握地回答:

“很简单,因为文艺创作和科技发明不一样。科技发明本来就是奔着纯粹的商业目的去的,就是为了奔着钱去的。而文艺创作本来完全是可以奔着理想、兴趣和爱好而去的。

如果生搬硬套《著作权法》、《专利法》那种思维模式,就陷入片面的误区了——我要是新传院的人,一定咬死了这个点辩。”

史妮可眼前一亮,显然颇受冯见雄视角的启发。随即又露出了深深的忧色。

“是啊,如果新传院的人也看到了这一点,我们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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