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放啸大汉 >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放啸大汉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作者:寇十五郎 分类:言情小说 更新时间:2022-09-26 12:39:36 来源:笔趣阁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vr加贺美)

~~~~~~~~~~~~~~~~~~~~~~~~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头领,右骨都侯莫顿。

若林天赐在场,一定可认出这装束怪异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顿——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环与脖颈上的貂尾,都明白无误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顿抬眼西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个个醒目的毡帐桩钉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粪便,宰杀牲畜遗留的毛皮、内脏、血迹,残破丢弃的毡帐……更远处,是蜿蜒的小河,连绵起伏的群山,离离接天的原上草……还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骑。

很明显,这里正是昨夜张放一行的驻地,此刻却已被胡人占据。

莫顿收回目光,用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烬,开口——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好似嗓子里塞着一把沙子:“倒也算聪明,兵分两路,一队全骑士朝西,一队大半步行东返,给我玩疑兵啊。卜骨须,你说的那个人会往东还是往西?”

在莫顿身后,是一个头大眼小,面阔多须,厚唇平鼻,满面疤痕,颧骨两侧有两团暗红的油光,左耳悬一硕大金环,腰插长短双刀的家伙。

正是罪魁祸首卜骨须。

从前夜到此时,卜骨须的脸色一直很难看——无论谁损失了近半实力,又差点被惊马踩死,那脸色都会与卜骨须一个样。

听到莫顿的话,卜骨须用力磨了磨黄板牙,那咯吱吱的响声,就像在嚼某个人的肉:“那人不过是个身娇肉贵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这个疑阵,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会跟着大队骑士往西走,实则是混在那群奴隶里头往东逃……哼,汉家贵人胆子像兔子,心眼却不少。”

莫顿眯着细眼,用手揪着胡子:“似乎有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怕经过鞮汗山时被我们追上,到时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他敢冒这种险?沙鲁鲁,你怎么看?”

莫顿身后,卜骨须左边,是一个二十多岁,脑门光秃,脑袋一圈髡发扎成小辫,手拎短柄斧,凶相毕露的青年胡人。

“简单。兔子两头跑,狼分两头追。”沙鲁鲁眼睛透着一股嗜血的凶残,“我追东面,这个人,我一定要亲手拴在马尾拖死!”

沙鲁鲁语气里那股凶狠劲不在卜骨须之下,他比卜骨须更仇恨张放,因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当户,而老当户已于前夜葬身于乱蹄之下。不管是草原还是中原,身为人子,杀父之仇都是一样的不共戴天。

莫顿笑了,面皮更皱,眼睛眯成一条线:“年轻人的脑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兴有望。好,带领你部帐余下的勇士向东追击吧。我会给二十骑助你。”

莫顿说完再转向卜骨须:“我也会给你二十骑,还有足够你部族战士乘骑的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须伸出紫黑的舌头舔舔厚嘴唇,狞笑一声:“兔子才不敢。”

莫顿哑声一笑:“好,无论谁发现了这个人的踪迹,立刻向我传讯,我将尽起阖族勇士擒杀。除了那个巫师与正主必须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论。”

……

距离匈奴人不到一百里外,一条长长如带的河流边,一支十余骑的骑队正傍河而行,正是张放一行。

张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来,却没想到匈奴人竟因为他使用雷炮惊马,一夜破营而将他视为巫师。

莫顿之所以如此卖力追杀,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赐所分析那样,鞮汗部是非西迁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须有人负责。二是雷炮问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当然认为是巫师做法,召唤雷火。这么牛逼的巫师,无论是莫顿、卜骨须还是沙鲁鲁,都想弄到手。

这一路行来,张放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名字:石荣。

对于这个人,他没有一丁点记忆,尝试问了邓展、陶晟,却发现这人居然是个名人,长安最知名的权贵公子之一。嗯,张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与张放这样的老牌世家不一样,石荣属新贵,他是当朝权阉中书谒者令石显的独子。这是一根真正的独苗,因为石显已是阉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张放对于这个石显没什么印象——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这副身体的。只是看到邓、陶二人提到这个名字时,脸上惊惧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伙。

昔日的富平少侯与石荣的关系怎样,邓展、陶晟都不清楚,因为他们原本只是侯府府丁,还没资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们根本没机会与张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过,也不需要二人来证实什么,事实摆在眼前。就是这么个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经之地设下杀局,险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张放,已经死了。

当发现“张放”还没死,还是这个人,再出狠手,这次雇佣的杀手是更凶残的匈奴人,结果张放逃过一劫,而青溪聚却天降横祸……

张放一直有个疑问,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贵为世子,不好好在长安呆着,过着他那“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的纨绔日子,跑到北地这边鄙之地来干什么?只是先前旁敲侧击,技巧性地问了一些有关石荣的事,已经令邓展感到奇怪了,实在不好再开这个口。也罢,等回到长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从那个噬魂之夜后,张放再也没有原身体的丝毫记忆,只残存原身体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纠葛。但他只知道一点,现在他就是张放,张放就是他,既然石荣就是幕后黑手,那么不为自己也要为青溪聚乡亲,砍下这只黑手!

心念动处,握剑的手一紧,按动剑鞘卡簧。

铮!一声龙呤,利剑弹出半尺,雪亮的剑身映着朝阳,璀璨夺目,直欲脱鞘而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